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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多平米楼房30万"贱卖" 广东纪委介入调查(6)

2011-05-09 17:22 作者: 来源:羊城晚报

3.合同多次出现两种签名? 记者在查阅冯金兴交易时的材料时发现了一个怪现象,冯金兴的签名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字迹。《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3.合同多次出现两种签名?

  记者在查阅冯金兴交易时的材料时发现了一个怪现象,“冯金兴”的签名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字迹。《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房屋产权登记书面咨询委托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的开头申请人为一个笔迹,而这些材料的最终签订则均是另外一个笔迹。

  对此,冯金兴兄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前者为冯金兴所签,后者为冯金玲所签。冯金玲表示,弟弟只有初中文化水平,“他没文化,我们是兄弟,就由我来签。”而按照规定,代签需有所注明,但冯金玲的代签均没有。

  观点

  朱永平对此表示这明显违反了办证的程序和规章。办证一般不能代签,如实在有需要也要求有公证处授权委托书,“这说明当地房管局可能受到了人情的干扰,抛开办证规章制度而不顾,在签名出现多处瑕疵的情况下还予以办证。

  律师说法

  财政所长弟弟购买涉嫌违规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谈到事件时表示,国有资产的买卖须国资委进行批准,事件中的《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书》并无多大意义。如这起交易没有获国资委审批,就涉嫌“暗箱操作”。

  肖胜方律师则表示,石鼓镇财政所所长冯金玲的弟弟购买财政系统的房产属于涉嫌违规行为。他说,国有产权转让,国家规定必须依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三公”,必须让所有可能在交易中引发利益冲突的人员回避。

  ■新快报记者 阮剑华 实习生 袁盼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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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