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价收入比达12.6 买房全家不吃不喝12年半(3)

2012-05-23 10:15    作者:马乐乐   来源:现代快报  

专家观点 房价收入比数据难有定论 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曾提出所谓的房价回归就是挤泡沫,而合理标准就是房价收入比。他觉得,对于房价收入

  专家观点

  房价收入比数据难有定论

  江苏省政府参事室主任宋林飞曾提出所谓的房价回归就是挤泡沫,而“合理”标准就是房价收入比。他觉得,对于房价收入比,现阶段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标准,考虑到我国福利分房的因素,现阶段房价收入比可适当放宽。但对于有些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超过15,他认为这就很危险了。“统计中的很多因素,让房价收入比很难计算出来。”宋林飞说,比如房价的因素,统计出来的官方数据常常比实际价格要低,这会导致数据被低估;而收入的统计并不包括一些隐性收入,会出现低估,如果考虑到户籍统计很难算清楚大量的流动人口,又会让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高估。他认为,诸多的不确定性让房价收入比的数据难有定论,不同的计算方法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结论。

  对于易居的这份报告,宋林飞说:“这份报告不必去较真数字,但可以作为一个参照。这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中国大中城市的房价偏高;二是南京的房价也在偏高的行列中。”

  相关分析

  “预调微调”给楼市

  传递哪些信号?

  当前,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稳增长的问题变得突出起来。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如何体现“预调微调”要求?怎样将市场调控与扩大内需有机结合起来?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记者说,房地产市场受两方面政策影响:一是宏观经济政策;二是房地产调控政策本身。“预调微调”并不等于楼市的宏观调控放松,“稳定增长”意味着,在一段时间内不会再出调控新政策。

  与此同时,调控政策不宜“一刀切”,应该“区别用力”。专家指出,房地产领域存在政策微调空间,比如在遏制炒房需求的同时,应该确保刚性需求;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的同时,应该满足保障房建设的融资需求等。“降房价与稳增长并不矛盾,适时微调有利于房地产调控效果深化。”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说。

  根据中央有关“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和限购政策”指示精神,业内人士认为,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对中低收入购房者实施优惠利率,同时国家方面对这部分购房者予以贴息,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经济界人士指出,在房价稳中有落过程中,商品住宅销售和开发两头持续遇冷现象值得关注。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张小宏表示,新开工出现负增长,值得警惕和关注,下一阶段保持一定供应量是很重要的任务。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增供应”难度较大,需要激活房地产业“开发与销售”链条的诸多环节。

  顾云昌说,楼市调控从表面上看是调房价,实质上是调结构,要增加保障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比重,填补商品房投资下滑留下的缺口。

  专家建议,按照“保民生”“稳增长”的要求,应当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着力破解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建设在土地供应、资金筹措等各方面的困难。

  新华社

  按照国际惯例,房价收入比在3~6之间为合理区间,偏高可视为泡沫区。上海这份研究报告则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房价收入比在6~7属合理区间。”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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