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书记盖如垠:政府准备赔100亿建保障房(4)

2011-09-06 14:21    作者:郭芳 马玉忠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老盖坚持,现在搞棚户改造,搞保障房建设,必须是政府主导。保障房是保障房,商品房是商品房,保障房必须比商品房先盖好。这是强令,至少得把保障

  老盖坚持,现在搞棚户改造,搞保障房建设,必须是政府主导。保障房是保障房,商品房是商品房,保障房必须比商品房先盖好。“这是强令,至少得把保障房盖完了以后,才能卖商品房!这一切都可以由政府来控制,避免像以前那样留下那么多乱象,城市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密密麻麻地全建了房子。”

  为此,他们专门成立了一些国有独资公司直接介入大型棚改项目,如好民居责任有限公司、哈西投资建设责任有限公司等。由政府的公司或政府直接操盘的保障房,以政府贷款或是以政府的平台调集资金。同时也争取公积金,再加上政府通过土地出让拿出一块资金来启动。

  当然,政府的账要算得非常清。

  “哪部分挣钱,哪部分不挣钱都要算清楚,然后政府再割肥补瘦,进行权衡效益,形成综合平衡计划。如果单凭开发商来评估效益就比较麻烦,效益很难算得很细。”很多细账,主管城建的副市长魏伟必须很清楚。

  以今年实施的49片棚户区改造为例,拆除了468万平方米,在这468万平方米土地上,可以进行综合性房屋开发建设,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还可以利用一部分土地资源盖一些商品房,商品房在某种情况下的销售收益就可以平衡到这些政策房之中。

  魏伟说,“整个资金都可以通过资源潜力的平衡给予消化。”当然这里所说的消化实际上也等于政府让利。例如群力新区,如果这块地不拿来做保障住房,本身就有好几十亿的效益。

  土地的收益在一定程度上也补充了像群力新区这种政策房的开发。事实上,这49片棚户区基本上都是这样来平衡的。政府拿到的所有收益都应该投入到建设保障房,通过政策上的安排回馈给老百姓。魏伟说,在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当中感到来自资金的压力并不是无法承受,主要是这种资源平衡解决了大部分问题。“资金上肯定是有困难,但最重要的是政府能够牺牲在土地运作中的利益,把它补贴给老百姓。”

  实际上构成政府资金压力的主要是两类,一类是公租房,一类是廉租房,这两类保障房短期内没有收益,政府必须把钱押进去,难度最大,需要平衡的也是这两项。

  当然,另一方面,国家和省一级都有政策性的专项补贴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央财政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这部分钱必须百分之七十以上用于保障住房建设,同时,国家财政也给钱补助,国家财政是廉租房1平方米补400元,公租房1平方米补100元。对地方来讲,这个钱到了具体的项目就感觉分量很轻了,因此还需要借钱来满足具体项目运作期间的资金流动需求。

  例如,通过政府成立的公司平台进行融资,适度规模地利用银行贷款,以及利用公积金贷款。

  最大的障碍是拆迁

  但从全国来看,保障房建设的进展仍然缓慢。中央政府当然是相当着急的,承诺的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计划能否完成仍然是未知之数。这关乎政府的诚信问题。

  究竟是什么阻碍了保障房建设的进程?在国家行政学院一次有关保障房建设的专题培训中,魏伟发现,从中央到省级再到市级,大家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其实并不一致。

  站在中央的角度认为,国家层面的财政补助以及各方面政策支持力度已经很大,地方应该增加资金的支持力度;到了省一级则认为,中央的支持力度还有加大的空间;而到了市一级,他们认为,资金是难题,但最现实最突出的难题在拆迁。

  “一个是拆迁,一个是钱。钱是认识问题,是执政理念的问题,哈尔滨困难不?比其他地方都困难,我都能整出钱来,他们怎么整不出来钱?但拆迁问题确实太难了。”盖如垠感叹。

  新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年初正式实施后,行政强拆也宣告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从个人权益保障的角度,这当然是历史性的进步。而从地方政府的角度,他们几乎失去了“征拆事业”中最有效的手段。这使得征拆工作异常繁难。

  “整个拆迁进度都放缓了,过了奖励期之后就进入一个僵持阶段。我们正在愁的就是征拆问题如何破题。”魏伟说,他们迫切需要法院的配合。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只有法院拥有强制执行权。但法院没有足够的人力,面对这么大的征拆量也非常惧怕,这是矛盾所在。

  全国都如此。据参加会议的官员透露,6月11日在石家庄召开的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上,各地反映的难题几乎都是拆迁。住建部方面没有作答,当然也无法作答。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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