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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劣质毒地板铺进万科楼盘 多知名房企受牵连(7)

2012-02-20 09:28 作者: 来源:人民网

六、安信涉犯罪,业主有权退房或索赔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

  六、安信涉犯罪,业主有权退房或索赔

  刑法第140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认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故意犯罪,是否构成犯罪,关键是看生产、销售者是否存在主观故意。从上述列举的证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第一,安信为节省生产成本,在董事长卢伟光指使下,公司上下蓄意用甲醛严重超标且面层厚度严重不足的不合格材料,生产出有毒、劣质的地板;第二,万科拿到的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要么是通过贿赂检测机构造假拿到的,要么是用“专用检测基材”生产的专门用于应付检测的样品送检得到的,属于故意弄虚作假;第三,万科对供应商进行的“飞行检查”,由于万科内部人员事先透露给安信公司,让其早就做好了用“专用检测基材”生产的样品应付检查的准备,使得万科的质量控制措施行同虚设。

  我咨询的两位律师朋友在分别仔细研究上述证据后,均得出十分明确的结论:安信生产、销售给万科的劣质、有毒地板,不仅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产品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性质极为恶劣;安信公司高管和相关主管人员主观犯意铁证如山,应依法追求他们的刑事责任,其中主犯应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对安信公司处3000万元以上1.2亿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至于万科宋姓员工向安信公司通风报信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凭现有资料尚不能得出其违法犯罪的结论。

  万科使用有毒、劣质安信地板的全装修楼盘,大部分已经预售,其中部分已经交付业主使用,受害业主完全可以依法维权。

  律师认为,在司法机关没有对上述犯罪行为采取刑事司法行动之前,业主维权需要证明地板属于劣质、有毒的不合格产品。这可以从两方面下手:

  1、关于面板厚度严重不足。一般人凭肉眼即可判断出来,可据此与万科协商索赔或退货;若协商不成,需请权威机构检测地板表板的厚度,极易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即使万科不提供地板规格或表板厚度的证明,因市场上实木复合地板面板的最小厚度是0.6mm,没有面板比这更薄的产品,只要检测出面板的厚度小于0.6mm,就可认定为制假售假的欺诈行为。

  2、关于甲醛含量超标。首先必须取得万科对地板甲醛含量为E0级的书面或口头承诺的证据,或者取得标识有地板甲醛含量的包装物,也可使用本文提供的安信公司高管之间的邮件往来作为证据,然后将已安装的地板送权威机构进行甲醛含量的检测——因万科出示的安信地板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完全是伪造的,没有法律效力。

  专业律师认为,地板属于全装修房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地板的面板厚度严重不足或者甲醛含量检测不符合E0级标准,则业主有权要求万科退房,或者获得万科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重要补记

  在我和两位律师朋友完成本文之后,我试图通过当初转交给我资料的朋友(中间人)约爆料人见面,但最终未能如愿。2月15日晚,我意外地接到爆料人打来的电话。我详细通报了即将爆料的内容,他(她)对我仅就这部分内容爆料表示遗憾,认为其他方面远比这个问题严重,我表示只能就自己查证的部分公开爆料,否则弄不好就有牢狱之灾。他(她)最终表示理解。我问他(她)是否有人身安全上的顾虑,他(她)表示不用我担心,绝对有保障。

  爆料人还提供了一个与上面制假问题相关的重要事实。他(她)告诉我:2月3日下午,安信地板在其上海仙霞路137号11楼总部召开了一个总裁办公会,公司中高层干部约60人参加会议,会上卢伟光谈到做好计划衔接问题时,透露出一个惊人的造假案例。前年安信公司通过山东经销商,承接了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宿舍楼地板安装工程。由于工程延误了一年,原为其生产的铁苏木实木地板已经销售一空,临时采购原材料又来不及,只好用其他廉价木料代替,结果在地板铺装时被临沂市检察院基建人员发现,总计价值约200万元的地板,最后不但全部做了更换,而且额外赔了200多万元。这批产品同样为安信公司上海工厂生产。

  2个小时前,我从另外渠道核实了上述内容无误。安信地板公司连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院也敢骗,可见多么胆大妄为!

  此事细节另有让人疑惑之处,有待新闻界朋友和司法机关查证,主要包括:

  1、10多年前房改时,国家明确取消了所有福利分房,为何临沂市检察院仍能建福利房?难怪各地政府不顾民众死活和舆论压力,热衷于通过操纵土地垄断价格,推动房价不断上涨,因为房价上涨不但不影响官员改善居住条件,还能使官员财富快速增长!

  2、临沂市检察院共有多少无房的干警,一下子需要盖1万多平方米的福利房(地板铺装面积通常约为建筑面积的55-60%)?

  3、公务员的福利房竟然可以铺装昂贵的铁苏木(俗称黄檀)实木地板?福利房未取消前,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公款装修的。

  4、安信更换地板之后,另外赔偿的200多万元,究竟是被安信的经销商黑了,还是进了检察院主管基建人员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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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