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桥村第三期安置房项目的经办人,余乾寿直接参与了挂靠的分配。“当时,村干部名下挂靠多少户是我来定的,如果是私分的,为什么我会给葛彩华家55套,自己却只有十几套?”
令人不解的是,分给村干部挂靠的名额并不直接在村干部本人名下,而多数是在村干部家人名下。例如,时任新桥村村支书的葛彩华家名下55处房产多数放在其儿子、儿媳名下。
对此,余乾寿的解释是“村干部直接挂名55套有点难看,怕以后报批时遇到麻烦,所以将名额分在家人身上,看得过去点”。
“挂靠”房实际持有人名单涉及隐私 暂不公布
对于“挂靠”一说,村民表示质疑,一位村民表示,“挂靠是一面之词,我们怎么知道有没有挂靠。”而网友们也以“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的态度回应。
村干部名下几十套安置房实际持有者是否真的另有其人?
永嘉县瓯北镇纪委书记杨瑛表示,目前纪委已从温州市浙南公证处查到了294套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从杨瑛向记者展示的这份《新桥村安置房买卖公证人员名单》上,记者看到,在村干部及其家人名字后确实对应了不同的持有人姓名。“但因涉及个人隐私,名单确实还不能公开”。
对于其余20多套房未在名单中的安置房去向,杨瑛解释说,“部分村外人员在买到新桥村安置房后,在公证前,就将户口转到了新桥村,户籍在该村,就不需要再做公证,因而没在名单内。”
房开公司成本价购房确属违规
新桥村村民的不满,除因为村干部名下有大量安置房外,还因为两家代建安置房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成本价40万元/套取得了109套安置房。
“本村村民买房要市场价,房开公司拿到近1/5的安置房却只要成本价,这什么道理?”村民们认为,安置房是村里的,成本价购房机会应该先给本村村民。
对此,余乾寿的解释是将部分安置房成本价卖给房地产开发公司是行业潜规则,“不仅仅是新桥村,温州别的很多地方都有这个现象,否则房地产开发公司不肯代建”。
“就算是有这样的潜规则,但109套这个数目是不是太大了!”村民唐福银质疑。
记者了解到,根据永嘉县对于二、三产留用地的政策规定,“建设项目代建单位可以按照工程造价3%以内收取代建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委托业主收取其他费用”。
在永嘉县政府近期向媒体出具的《说明》中,也认定房开公司以成本价取得109套安置房“违反了县政府和原瓯北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并称“目前正在与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村委会衔接,研究落实有关妥善处置方案”。
是否收回外售安置房成争议
据介绍,新桥村安置房项目共以市场价对外销售316套,其中本村村民购房70套,村外人员购房169套,另外93套出售给了建筑单位和代建单位。
部分新桥村村民提出要收回非本村村民购买的安置房。但余乾寿等人认为,“以市场价出售给村外人士是经村委会商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符合程序。”
对于安置房外售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成了争议点。记者找到了时任的部分村民代表,陈开福等代表否认曾经讨论通过“对外出售”一事。
但余乾寿说,“我们开会都是有记录的,代表大会的决议也都是公示的”。
对此,又有部分村民反映在开村民代表大会时,存在“开会前,代表们在空白的会议记录上签下名字,再进行会议”的现象。
对此,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吴荣贵称“确实曾存在先签到后记录的现象,这是基层工作的一个教训。”
记者又找到时任村民代表的余林兴、余臣德等数人,他们表示确实有开会讨论此事,“当时没有人在开会时提出反对意见。很多在一二期中已经拿到安置房指标的村民,但当年就把指标以三万左右的价格贱卖了,现在没有房不甘心就闹”。余臣德、余林兴等人同时说自己也早将指标卖了,现在也没有安置房。
目前,是否收回外售安置房成为争议点。永嘉县政府方面表示,“有关情况核实及处置工作还在研究中”。
另据了解,永嘉县在7月初已经成立工作组对新桥村安置房事件进行处理,同时,由村民代表大会抓阄选出的一家会计事务所正在对该村财务进行审计。目前,永嘉县纪委已经全面介入调查此事。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