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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称已查实永嘉安置房持有人 因涉隐私不公开

2011-08-19 22:39 作者:赵小燕 来源:中国新闻网

网曝温州永嘉“村干部私分300多套安置房,村支书独占55套”的消息令人瞠目结舌,但永嘉县政府近日出具声明称村干部名下多套住房实系“挂靠”。

  中新网温州7月19日电(记者 赵小燕)网曝温州永嘉“村干部私分300多套安置房,村支书独占55套”的消息令人瞠目结舌,但永嘉县政府近日出具声明称村干部名下多套住房实系“挂靠”。

  参与调查的永嘉县瓯北镇纪委书记杨瑛今天向中新网记者展示一份已查到的294套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这些名单与村干部的关系目前尚在调查,但因涉及个人隐私不能公开名单,另外20多套安置房因未在公证处公证,因而没在名单内。”

  村民举报316套安置房被瓜分 村支书独占55套

  近日,温州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村民举报该村316套安置房被村干部私分,其中仅前任村支书葛彩华一家名下就有55套,前任村支部委员林成龙家50套,支部委员胡佐永家24套,前任村委会主任余乾寿家13套,村委委员唐福新家15套……

  此外,负责该村安置房项目的永嘉县昌泰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和田房地产开发公司各获65套和44套,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均以40万元的成本价购得安置房。

  另外144套中,80套分给了拆迁户,剩下则用于抵工程款以及分配给村里的困难户、女儿户以及残疾人家庭。

  包括现任新桥村村委会成员柯玉萍在内的部分村民认为,“村干部私分了村民的安置房,并且贱卖安置房给两家代建的房开公司也有猫腻。”

  政府回应“村干部名下房产实属"挂靠"”

  据了解,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新桥村共有272户、900多名村民,该地与温州市区仅隔一条瓯江,而新桥村的安置房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大厦处当地繁华地段,目前周边房价接近3万元/㎡。

  2002年以来,由于县内土地连年被征用,永嘉县政府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制定了“二、三产留用地”政策。

  “依据政府制定的二、三产留用地政策规定,耕地被征后,征地数的10%返回给村集体,而这10%的返回地有建厂房、公开出让、建安置房等五种用途。新桥村选择了建造安置房,因此这个安置房绝不等同于政策保障性安置房,也区别于城镇拆迁安置房。”温州市永嘉县瓯北镇江北街道办事处主任吴荣贵解释了此种“安置房”概念。

  依据政策,新桥村先后得到了三次安置房指标。其中一、二期安置房共215套,在2007以前就以成本价13.6万、16万元分配给村民。“但安置房数量确实有限,部分村民还没拿到购房指标。”

  2007年11月,永嘉县政府再次征收包括新桥村、蔡桥村、河田村等在内的耕地。而新桥村再次选择将返回地用作安置房建设,共569套。

  前任新桥村村委会主任余乾寿目前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一职,“项目启动需要很多资金,仅土地出让金一项就需要5000万左右,村里缺少足够资金,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将部分安置房预售,并将回笼资金用于1-2层建成商业用房。”

  “经村两委会商议,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确定三期安置房中的新桥大厦项目均价为8500元/㎡,新桥商贸大厦为7500元/㎡的市场价,并将此估价公告公示。”余乾寿说,村里同时还确定将安置房中80套分给拆迁户及在一、二期项目中未获得购房指标的村民,他们可以40万元的成本价获得安置房。其他村民则可以优先以市场价购房。

  “但2008年楼市疲软,村民对以市场价购买安置房热情不高,房子卖不动。村干部开始动员认购,包括村外人员。”

  依据永嘉县政府出具的《永嘉县瓯北新桥村三产安置房分配信访问题有关情况说明》,村外人员参与购买安置房是出现一个村干部名下十几套房子的直接原因。

  该《说明》解释,“由于三产安置房在办理产权时必须是本村村民,村外人员在购房时必须挂靠在新桥村村干部或村民名下,故出现了一个村干部名下十几套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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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