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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千岛湖凤凰岛数百业主房屋被拍卖有家难回(2)

2011-07-17 00:16 作者:杨凤立 来源:中央电视台

吴先生说:在这个条件我认为不能接受,第一个我们买这个房子主要是想自己度假用的,第二个就是这么低的租金,我们认为也是不合适的。就是我们拒绝

  吴先生说:“在这个条件我认为不能接受,第一个我们买这个房子主要是想自己度假用的,第二个就是这么低的租金,我们认为也是不合适的。就是我们拒绝给他签约。我选择自住。”

  由于租赁条件的缩水,当时有200多业主选择了自己居住,然而这也成为他们噩梦的开始,当他们再次回到房间的时候,却发现不但上岛的轮船已经无法使用以外,房间的水电也被切断了。

  陈文晶这样说:“然后找法院,找政府,就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我的这个水电,我三证齐全的水电进行一个说法,都没有。我当时就傻了,这怎么办,这个房子就像鬼住的”

  在信访、协商无法协调情况下,未签约业主代表又在开始了漫漫的诉讼之路,前后已经经历了9次官司:2009年9月30日向淳安县法院提起了排除水电妨碍的诉讼。在2009年11月12日的法庭审理中,新凤凰公司承认进入业主房间侵权的事实,一审法院以涉案房屋性质为产权式酒店及原有水电欠费是新凤凰公司支付为由判业主们败诉,2010年7月12日,杭州中院则认定水电配套设施是动产,应当属于拍卖资产之范围,而且明确认定新凤凰公司对水电配套设施享有所有权,值得注意的是,水电等公用设施已经从拍卖确认书中的经营用具等动产所有权,转变为新凤凰公司对水电配套设施享有所有权,这几个字的变化,让已经身心疲惫的拒绝签约的业主感到了彻底的绝望,他们决定妥协,与新凤凰公司签约。

  陈文晶回忆说:“我们四十多个业主全部写协定,我们想跟你投降,有这么一段,因为我们也太没有这个经历,他后来说,我们房子够了,我们不需要你的房子。委托管理也不行,这个时候又没有路了。”

  那么,这家新凤凰公司的经营情况又是如何呢?记者在一份公开的募集说明书中了解到,新凤凰公司是浙江富通集团的下属公司,截至2009 年末,净资产8,227.80 万元,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7.35 万元,净利润250.65 万元。2010 年 9 月末,净资产8,436.32 万元,201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800.52 万 元,净利润208.52 万元。 每年有两百多万的净利润,经营情况还算不错,那么新凤凰为什么还是要拒绝与这些业主签约呢?

  陈文晶认为:“他看中的是整个岛屿整个设施,他觉得2600万太便宜了。我逐步逐步地把每个房间都可以租下来,变成自己的一个培训中心。然后变成一个自己的一个私家花园一样。”

  在陈文晶看来,新凤凰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将整个凤凰岛据为己有。

  她说“大部分杭州业主也接到了他们的当地中介公司的电话,有的就是说我出价30万,或者是原价加5千,或者原价加一万,我给你买下来,但是它的前提条件也是要一栋栋卖,如果单个单个卖,我就要贱价。有一个业主是12万卖一套,当时是20几万卖来,因为他生病,躺在床上,实在缺钱了。”

  那么,对于这些业主的强烈不满,新凤凰公司究竟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见到了新凤凰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他说:“说到底,我们没有精力,只能应付官司 等到官司结束以后再说”

  而且,这位负责人在拍卖之后就已经将水电等设施视为公司所有,并且承认业主房间的水电是新凤凰公司切断的,同时他也在抱怨是法院将水电公共设施等强行拍卖了公司,给他的经营添了很大的麻烦。“以前的纠纷我买来了完全产权,难道还为你服务,不可能的对不对,这个道理大家都知道的,但是他们曾经在老凤凰那里得到了高额回报。找个人接手政府找到了我们,给我们增加了很大的困难,所以我们深受其害。 ”

  由于管理公司的债务纠纷,业主们的房子被拍卖,让业主感到气愤的是作为房屋的产权所有人他们居然一点权力都没有。不但不能够阻止房子被处理,而且还被剥夺了回家的权利,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凤凰岛上还有更加离谱的事情。

  管理乱像

  业主叶正中说:“没有的,对。我的房间是旁边是这个房子,他给我,给我应用的部分,就是中间,不对了。他给我的这个房子不存在这个房子,而且位置也不对。”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叶正中的房产证上所标示的房子与实际情况根本不相符合。

  叶正中说:“是啊,他多出六间房子了,他这里六间房子了。

  我拿的房子,我卖的房子是存在的,这个图纸上的东西不是我的,他现在写的是我的。这就是问题,发现这个问题,不是我的东西说是我的。就是他给我的房子和房产证上的房子不是一个房子。”

  水电的问题没办法解决,原本想将房子出售的叶正中,发现自己房产证上的房子在现实中不存在,这也就是意味着他现在根本无法销售这个房子。

  叶正中还说:我找过相关部门吗,我时间耗不起,他说我给你测绘,一个礼拜还没有去测绘,我等不及,我还要回杭州,不可能。

  据了解,凤凰岛上的业主现在很多都已经拿到了手续齐全的房屋三证,大多数的土地性质是住宅,可是怪异情况还有一些:土地用途是商住,可是使用年限却是70年,这与商住用房最高50年的规定严重相悖,而还有的三证里面,有的土地性质是住宅,有的却是商住。那么,凤凰岛上的土地用途到底是什么呢?为什么同样的业主会有这些不同呢?

  业主孙建平说:“很清楚了。就是旅游用地变为住宅用地,产权由40年延长至70年,就是完全变成住宅了。对我来说完全,交纳15000块钱的土地变更性质的钱。然后交一万五千块钱。是2002年11月。”

  孙建平告诉记者,在2001年他购买的购房合同中,凤凰岛的土地用途是旅游开发,而在2002年,他收到了老凤凰公司的一个函件,在缴纳15000元之后,土地的用途就改为了住宅,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这些住宅的性质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

  孙建平还说“:也是住宅,也是土地使用年限也是70年,私人住宅。都是2003年一起颁发的。”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几乎全部的业主都认为法院将水电等公共设施的拍卖,存在很大的异议。

  陈文晶说:“如果全体业主共有资产进行拍卖的话,我作为一个公民来说,我觉得应该大家要表决一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才能对属于全体业主公共公司进行拍卖,你怎么能没有这个前置条件就进行拍卖了呢?”

  同时,在拍卖前,淳安县县国土资源局在2007年8月15日曾经向相关的公司出具了这样一份文件:在对凤凰岛项目符合验收的时候发现,存在着违规开发等诸多问题,并以告知县法院,建议土地问题处理完毕后,在进行资产拍卖,以免留下后遗症。然而很不幸的是,县法院并没有采纳土地局的建议,依旧进行了拍卖,这次拍卖也成为现在诸多矛盾中的焦点。

  房产被随意拍卖,住宅水电说断就断,土地性质也让人一窦丛生,美好的投资理财就这样变成了一场噩梦,而当地的职能部门再也到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始终拿不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职能确实 互相推诿

  5月11日的上午,记者首先来到了供电局,时任营销科长的张小军对于凤凰岛上的供电情况,非常的了解。:“切电源我们居民这个,一般是不采用的,而且我们现在还想不停电,一般停电居民来说一般都是欠费停电,我们都想尽量不停电,而且要做到不停电,现在做到是,尽量朝这方面努力。但是你说法律上欠费一个月当然要停,反正我们都是按照《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按这个条文去规则去做。”

  张小军明确的表示,凤凰岛上住户被切断的电源,不是供电局所为,凤凰岛上的供电一直是正常的,不过从法律角度上说,切断电源也是只有供电局才能够采取的强制措施。对于将供电这样的基础设施拍卖的情况,张小军也表示了自己的不理解。:“他这个如果这一块移交,要通过它业主委员会通过,或者是如果有些可能没成立,没成立的话,有些业主都要通过,要书面的签字通过我们才能办理移交,拍卖这种情况到现在为止从来没有碰到过,只能说现在移交这种情况,有这个事情。”

  随后,记者又赶到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遗憾的是,这里的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正面采访,不过国土局确实曾经建议县法院不要进行拍卖。“当时我们也跟法院沟通了很长时间,从出发点来讲,我们是不赞成法院处置这块土地,因为国家政策成面上对产权式酒店这个东西政策上规范的东西也没有法院处置吊事有后遗症的,确实有后遗症”

  在交谈时,姜松涛表示,凤凰岛上的土地性质确实比较混乱,时至今日,因为官司的缘故,岛上的土地性质依旧没有明确的划分。

  “ 法院的原因 我们也不知道是哪一块 到现在没有划分”

  同时,姜松涛谈到,当时由于淳安地处偏僻,为了吸引投资,在管理方面确实存在不妥当的地方

  “和现在相比,当时的要求很低,只要那个老板看中,是不是那个时候的要求也没那么高,有这个事情”

  姜松涛告诉记者,凤凰岛上的土地性质现在总体上是商住,分为住宅和旅游业两部分,至今没有明确的划分,可是当记者提出查阅土地用途变更等相关的档案时,姜松涛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只能这样跟你讲,要么是司法部门取证需要,普通公民是无权查阅的”

  离开国土局时,姜松涛建议记者可以去淳安县规划局进一步了解情况,不过在淳安县规划局,这里的工作人员的答复却更是让人大吃一惊。“你要去开发区 规划局成立的时间很晚 2009年以前的资料还在搜集,现在凤凰岛的资料,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

  回答的简单干脆,由于成立的时间不长,淳安县规划局现在根本就不掌握凤凰岛,这个应该属于淳安县规划治下的土地规划情况,那就更加的谈不上监管的问题了。哭笑不得的记者又先后两次赶到了当时负责拍卖的杭州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淳安公司了解情况,连续两天都只见到了两位财会人员,主要领导一直没有出现,还是无法了解当时拍卖的真实情况。最后,记者又赶到了淳安县法院,法院以此案正在办理为由,直接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在淳安县相关的职能部门记者无法得到准确的答案,

  陈文晶说:“我的孩子那时候还小,我带他们去上岛的时候,那边还有秋千,还有那个滑艇,他非常开心,他说妈妈,这个房子我们再没钱也不能把它卖了,到后来,妈妈我们把房子给卖了吧,你每天去开会,他说你买这个房子,就感觉是一个买回的权利。”

  半小时观察:

  业主才是房子的主人,管理公司只是代为经营,就好比租了业主的房子进行经营。租户只有使用权,决没有权利随意处置业主的财产。但是我们看到,凤凰岛业主的地位和管理公司恰恰颠倒过来,不但把业主财产说卖就卖,而且还让业主无法在自己家里生活。这样的越俎代庖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淳安曾经是一个美丽的千年古城,有着深厚的文化积淀,1959年由于兴建新安江水电站,古城被淹,变身千岛湖。千岛湖自诩拥有最纯净的水质,我们也希望千岛湖的房产纠纷能拿到太阳下,以纯净的方式使问题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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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