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备受争议的清华大学“真维斯楼”一事在争论多日后悄然落幕,不过,这却意外让早在2007年4月便存在于山东大学的“董明珠楼”走红。《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除了山东大学,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海南师范大学、三明特殊教育学校等校园内,还出现了“董明珠”命名的教学楼或奖助学金项目。
不过,与此前争议具有的清华“真维斯楼”,即由企业出资捐助大学最终为企业的产品或品牌获得教学楼冠名权不同,上述涉及“董明珠楼”冠名中,除了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明珠教学楼”由董明珠个人捐资获得外,其它项目均是由珠海格力电器有限公司,或山东格力电器营销有限公司等以公司名义捐资后,最终为董明珠个人享受上述“冠名权”。
当前,由山大“董明珠楼”引发的争议也在社会上持续发酵,作为珠海国有控股企业格力电器以及以职业经理人身份担当格力电器总裁一职的董明珠,双方是否在对外宣传特别是进行公益事业捐助时可以融为一体?董明珠作为国企的优秀经理人,是否能够代表企业获得并接受社会上一些机构的荣誉和冠名权,最终成为企业新的名片?作为与格力电器存在密切业务关系的山东格力电器通过捐助山东大学获得的“教育基金和教学楼”冠名权,到底是应该回报格力电器还是企业的管理者董明珠,这其中是否涉及到隐性“利益输送”?
截至本报发稿前,一个多月以来,格力电器、董明珠、山东格力电器三方均未就“董明珠楼”一事发表任何形式的官方说明和表态。同时,也未就《中国企业报》记者发去的采访提纲给予回复。
企业出钱个人得名
2007年4月29日上午,山东大学董明珠楼命名暨董明珠奖学金颁奖仪式在山大东校区公教楼西侧门口隆重举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明珠出席仪式。当天,山东大学副校长王琪珑还向董明珠颁发了“山东大学兼职教授聘书”。
这一系列荣誉的获得,主要是来自于当年的4月10日,山东大学与山东格力电器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山东格力将在7个年度内为山大捐赠人民币400万元设立董明珠教育发展基金。为感谢格力对学校发展的支持,根据《山东大学社会捐赠项目命名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山东同意将东校区公教楼西侧楼命名为“董明珠楼”,并聘请董明珠为山东大学第一届校董会校董和山东大学兼职教授。
山东格力出资设立“董明珠教育发展基金”,而非董明珠个人。那么,山东格力与珠海格力电器到底是什么关系?作为珠海格力电器副董事长的董明珠为何会同意以“自己的姓名”命名?珠海格力电器对于此事是否知情?
上述疑团尚未解开,在2007年10月,由珠海格力电器出资30万元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设立“董明珠奖助学金”,活动当天董明珠亲自出席,并带去了200本董明珠的新作《行棋无悔》和100辆自行车。
除了上述两例“企业出钱个人得名”外,当年的12月董明珠个人出资50万元在福建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援建一栋教学楼——明珠职业技术教学楼。
目前,《中国企业报》记者通过对公开信息的查阅发现,格力电器、山东格力、董明珠在各地学校捐资设立“董明珠基金”和“董明珠楼”主要集中在2007年,此后的很长时间内,上述三方均未再在其它学校开展上述活动。令人费解的是,《中国企业报》记者还在格力电器官方网站(www.gree.com.cn)的公益事业热心教育栏目中看到,格力电器出资设立北师大珠海分校“董明珠奖助学金”、山东格力电器出资设立山东大学“董明珠教育发展基金”及“董明珠楼”以及董明珠个人出资设立的“明珠职业技术教学楼”均赫然在列,这是否意味着各方也一直默认并推动着“企业出钱个人得名”的捐资助学方式发展。
中国家电商业协会营销委员会副理事长洪仕斌指出,“值得深究的是,山东格力为何要向山东大学捐款400万元冠名‘董明珠楼’?若是想提高格力空调的知名度或是扩大产品销售量,用‘格力空调’四字影响力远比‘董明珠’更大。这到底是高校师生与商界精英之间的完美榫接?还是作为经销商的山东格力别有用心?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隐瞒实情的做法,令社会产生更大的疑问。”
一直以来,格力电器以及董明珠个人均未就当初为何选择将“公司捐资”获得的荣誉,统一设立为“董明珠楼”或“董明珠教育基金”进行说明和解读。《中国企业报》记者一直试图联系董明珠本人以及珠海格力电器,均未能得到相应回应。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