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故意毁坏财务、妨碍公务、放高利贷、骗取贷款930万元、逃税等等,面对多项指控,被告席上的陈啟荣、李小平全部矢口否认,现在法院的裁决还需要等待,而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放所提出的公司化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正从过去的村匪路霸到开办公司企业,把罪恶之手伸向经济的各个领域,这种形式上的转变却是在本案之外最值得我们警惕的地方。
主持人:显而易见,不管是开发商,还是负责实施暴力拆迁的夜总会公司都知道,他们所使用的强拆手段是违法犯罪行为,但是这些事情还依然发生了,依然这样做了,这又是为什么?
王锡锌:我觉得,我们看到不仅仅他们做了,而且可以说是有恃无恐,我想解释第一个可能就是利益。我们看到在铜锣湾这些暴力拆迁的整个过程中,这种利益的链条其实是非常清楚的。第二个,你会看到铜锣湾这样一个企业在当地可以说几乎是什么赚钱什么来,而且怎么违法他肯定都要去获取暴利。这就像我们记者所说的,铜锣湾这样一个公司,它为什么可以这么有恃无恐?我觉得可能铜锣湾也觉得自己在这个小环境里面,他已经成了气候。也就是说他的有恃无恐的背后其实可能有其他的因素,使得它能够无法无天,胆大包天。所以在这里面,如果不是,甚至这些人他们自以为自己能控制这些事情,你看有8户钉子户一直不走,最后想出来的很简单,我们就直接摆平。如果不是在后续因为一些受害群众随后的一些过激的堵路事件,甚至这件事情可能还很难这么及时、迅速地展开,所以我觉得在这里面利益的问题,这当然是一个比较面上的问题,但是后面的这种更深层次的这种利益关系网络,也许随着案件的展开我们还在关注。
主持人:对于开发商来讲,钉子户不走,土地放在那一天就是利益的一个损失,所以难免会去做这样的行为。是不是说如果拆迁主体是开发商的话,类似的现象就很难杜绝?
王锡锌:拆迁的主体是由开发商来担当,拆迁的活动由开发商来推进,甚至有他委托一些中介公司来进行,实际上的确很难避免那种违规的、违法的,甚至是野蛮、暴力的拆迁。在过去我们已经看到很多了,因为假设他拿到了土地,实际上拆迁不能完成,那就意味着土地不能开发,那就意味着他的资金可能在里面,资金会受到一些损害,而他所期待的巨大利益可能迟迟不能获得,因此在很多情况下就可能让这些人铤而走险。所以我觉得在这方面过往的那种制度安排其实是我们过去也发现了他的问题,也正因为这样,在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中才明确地强调,征收、补偿等等这些东西都应该由市、县人民政府,由政府来做,这样的话至少从立法层面上使这种制度的设计更加合理了。
主持人:那么拆迁的主题变了之后,这样的现象可不可以完全杜绝掉?
王锡锌:如果说从新的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来看,做这种征收、补偿主体的转变,包括执行主体的转变目的就在于避免这种因为直接的利益关系,而引发这种暴力拆迁、野蛮拆迁的事件。
主持人:但是有间接的利益关系。
王锡锌:对,但是从实践来看,这种纸面上的规定还需要在各个地方,我们看到还需要得到落实。比如说前几天我们看到媒体就报道了在一个地方,一个镇的镇长就可以在没有任何征地程序,没有补偿的情况下进行野蛮的强拆,这个事例我觉得非常值得我们惊醒,我们有了很好的规定,但是如何落实这一规定,特别是对那些违法违规暴力拆迁者如何真正严肃查处,落实责任,我觉得这个可能是关键。
主持人:其实在进入5月份之后,不管是国务院,还是国土资源部都下发了紧急通知,里面的这种严禁、禁止,包括那种急切的心情都是呼之欲出的。
王锡锌:我觉得中央对这个问题应该是有了非常清醒的认识,而且也是高度关注的。比如说国土资源部他也在下发紧急通知的时候,明确讲到“近期来征地拆迁过程中这种违法违规的情形有所抬头”。国务院办公厅其实也在5月13日发出了一个通知,这个通知就要求各个地方对于我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执行情况,还有去年5月25日下发的紧急通知要进行一次检查、清理,特别强调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出、追究责任,我觉得立即制止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追究责任这三点如果做到,那么对于我们那些“染黑”的强拆,甚至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所谓暴力的野蛮的强拆,应该说将会产生一些一定的震慑和制止的作用。
主持人:其实当我们翻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一些通知的时候,一些现在出现的现象都是被明文禁止的,也有相关的处罚的方法,但是还是会看到类似现象在发生。
王锡锌:对,其实因为这里面纸面上的规定当然是建构了一种比较合理的制度,与原来得那种制度相比,今天我们对于征地也好,城市房屋的征收也好,其实都有了越来越好的规定,而且国家也在不断地针对各种新的情况发出通知,但是最重要的是……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