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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黑恶势力介入暴力拆迁案38人获刑(2)

2011-05-20 11:02 作者: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主持人:38人接受审判,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场面,那么一家夜总会怎么干起了拆迁的活呢?王教授你的观点。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我觉得就是利

 

主持人:38人接受审判,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个场面,那么一家夜总会怎么干起了拆迁的活呢?王教授你的观点。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我觉得就是利,无利不起早。你看铜锣湾夜总会为了拆迁,5点钟他们就赶到了现场,而且整个作业的流程看起来都是环环相扣的。为什么会把一家夜总会和一个拆迁接在一起?我们片子中已经表达的很清楚,其实在这个交易过程中有一个就是核心,那么夜总会实际上充当了一个拆迁中介公司这样一个角色,当然了,在这个个案中,好像夜总会的老板同时又注资进入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但本质上夜总会的这种介入,其实就是为了获得拆迁以及土地开发所带来的暴利。

主持人:开发商获得这块土地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依然是有人在土地上没有搬走,所以到2009年的时候,采取这样一个强拆的方式,那作为开发商来讲,恐怕也是一个下策,为什么他会走出这样一步?

王锡锌:当然了,如果我们从整个土地开发的流程来看,因为这件事情发生在原来旧的拆迁管理条例制度之下,按照原有的拆迁管理的流程,开发商只需要拿到一些相关的土地规划的许可等等,就可以去向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部门去申请一个拆迁许可证。我们看到在这个个案中,博宇这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拿到了拆迁许可,但是拿到拆迁许可并不意味着解决了赔偿、补偿等等这些问题,所以拖了这么长时间,其实是因为有一些人对于补偿,可能他没有满意,这个我觉得在过去得那种制度安排下是普遍存在的一种情形。如果对补偿有问题的话,我们可以由各种各样的协商,甚至如果再没有问题解决的话,其实也可以找这种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来强拆。但是他们最终选择了用这种可以说任何人都知道是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形来做,其实我想还是因为原有的拆迁管理制度,在拆迁的过程中,的确存在着只卖地而不负责拆迁补偿这样一种制度安排。

主持人:通过我们看到的这些暴露出来的拆迁过程中的细节,可以感觉到不仅仅是被拆迁人的利益受损,而且整个在当地来讲,社会心理受到的伤害也是不小。

王锡锌:没错,在贵阳2009年的“11·27”这个个案里面,其实最大的一个问题,我们看到直接的是八户所谓的钉子户,被他们认为钉子户,他们人身受到伤害,财务受到毁坏,这是直接的对人身和财务的伤害。但是就在“11·27”这种野蛮的暴力拆迁之后,接着就引发了群众的这种反映。应该说这种反映也是与铜锣湾这种野蛮暴力的拆迁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因果关系。所以必须看到这种“染黑”的拆迁,不仅仅对公民的财务、人身造成了直接伤害,事实上它也对我们的社会稳定,对我们社会的和谐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害,这个也正是贵州对这一起案件给予特别高度关注的一个原因。

主持人:我们就花一点时间了解一下参与到拆迁当中的夜总会。

解说:就在“11·27”暴力拆迁事件发生半个多月后,陈啟荣经营的铜锣湾夜总会也遭到贵阳警方的突击检查,并被查封。

史超杰(贵州电视台记者):曾经的铜锣湾夜总会到了今天已经是人去楼空,一副衰败的景象。但是现在置身其中,我们依然可以依稀地感受到当年夜夜歌舞升平,觥筹交错,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难道铜锣湾涉黑集团在东窗事发之前,真的就没有表现出一丁点的迹象吗?

解说:两年多的发展中,在政府部门给予我们各方面的支持,及我们的员工辛勤努力下,使我们一直保持贵阳娱乐行业的领先地位。今天铜锣湾夜总会的这份简介依然可以在一些旅游、餐饮业的网站上找到。

在5月17日的法庭上,公诉机关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务罪、妨碍公务罪、骗取贷款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隐匿会计凭证罪等九项罪名。对以陈啟荣、李小平为首的3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公诉人:令保安充当打手,插手各种纠纷,摆平事端,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务、妨碍公务、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社会正常秩序,对广大人民群众造成了不法侵害和心理震慑,受害群众对此职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受害者:两个(夜总会工作人员),然后都用的是钢管,就是昏迷了,然后我的头部受伤了,受了重伤,然后现在脚跟手腕都不行。

解说: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以来陈啟荣私自招募未经正规培训的黑保安,并且配置点警棍、钢管等,以暴力手段解决铜锣湾夜总会在经营中遇到的麻烦,而这些黑保安则是由刑警出身的公司副总李小平管理。

黄启旺(《贵阳日报》记者):我个人对李小平的了解,这个人之前是到贵州警校里边担任教学工作,在警校里面当老师,然后就到公安机关里面从事公安干警工作。

解说:老大们策划代理,手下们有恃无恐,先是典当行,后是夜总会。2009年11月陈啟荣又把自己的触角延伸到了房地产领域,他最擅长的就是继续使用自己的暴力。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1月27日,为了尽快解决楼盘拆迁遇到的钉子户问题,博宇房开负责人单晓捷找到陈啟荣,经与李小平等人商议后,由其组织铜锣湾的保安摆平此事。事后陈啟荣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通过被告人邓小亮发给每名保安500元钱,指示他们四处逃避。

黄启旺:他自改革开放之前,他是靠卖早餐起家,就是炸油条卖,然后也开过面馆,改革开放以后就做起了服装生意吧,大概就是这么一个原始资本积累的过程。2004年他就成立了铜锣湾夜总会。他的全名应该叫“贵州铜锣湾有限责任公司”,随后先后成立了几家实体吧,有一家叫“宸龙公司”,还有一家叫“亿邦典当行”,还有一家叫“亿邦公司”,大概他名下的产业主要有这4个。

解说: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人们还见识了另一项触目惊心的内容,那就是陈啟荣所担任法人的铜锣湾夜总会和超市,通过欺骗隐瞒手段,逃税数额高达3200万。同样有意思的是,在铜锣湾夜总会简介里,这家公司被描述成“十佳纳税企业”、“先进纳税户”。

黄启旺:在庭审现场,辩护律师确实出示了比如说街道办事处这样一些部门给这个企业颁发的“纳税先进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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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