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电视台《都市快报》)为了抑制房价,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房。陕西省物价局也于近日紧急下发了《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要求陕西省境内的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做到一房一价,明码标价。那么,执行的到底怎么样呢?
今天一大早,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南郊的多家楼盘。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物价部门出台了商品房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将处以每套房5000元罚款的这一硬性规定,因而,许多商品房开发商都基本上做到了"明码标价"。
售楼小姐:每栋楼每个楼层每个房价的价格都有。
这是今天上午,记者在西安市南郊一家名叫姜溪花都的楼盘暗访时听到的一幕。记者看到售楼小姐出示的是一张用A4纸打印的商品房价目表,上面清楚的标注着每套房的楼号、房号以及每平米单价。
售楼小姐:现在五证里只有规划证
虽然五证里只有规划证。但人家说,也卖得差不多了,谁让现在是抢房时代呢?
售楼小姐:现在卖的是红颜色的,其他的已经卖完了。
用一张A4纸打印出来,向购房者展示的这张表上,既没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鉴,也没有相关监管部门的盖章。记者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千呼万唤中始出来的房地产项目"一房一价、明码标价"价格公示表。而在另外一家位于西安市子午大道和丈八东路交汇处,名叫江林新城的商品房销售点,记者看到的也是这样一份A4纸打印的没有任何印鉴随时可以更改单价的价格表。
按照规定,销售房屋除了要执行一房一价之外,还得公示商品房预售进度,严防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然而,在这个楼盘,购房者除了知道每平米的单价外,销售进度仍然是水中月,镜中花。
记者:你的销售控制表在哪呢,在里头,我看一下,起码心里有个底。
售楼小姐:那个你看不了。我给你说了嘛。只剩下3、4、7、11层。
记者了解到,这家名为江林新城的楼盘,仅仅有土地规划证。属于典型的无证不全。而按照《陕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销售交易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放置包含了优惠折扣幅度及享受优惠的条件等内容的《商品房销售价目手册》。但是,在走访中,记者并没有在任何一家楼盘发现价目手册。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