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落实了吗?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实地查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与住户交谈、与管理人员沟通,了解配置、运营和退出等管理情况……
在刚刚结束的房地产督查中,保障房建设是国务院督查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据了解,今年3季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集中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巡查工作,重点检查项目建设进度、政策落实、工程质量等情况,督促地方加强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会同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保障工作督查约谈和问责办法。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约谈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一些地方政府也纷纷加强督查考核。如陕西省制定了住房保障工作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采取月排名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市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将推进规范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编制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完善低收入住房保障统计报表,建立月度分析制度,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覆盖面达到20%左右。人们期待着随着考核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保障房建设速度加快、力度加大,早日实现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