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供应:跟上了吗?
用地供应能否及时跟上,对于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至关重要。
为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决定今年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人负全责,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连同责任人名单由国土资源部向全国公示,并加强督促落实。
为了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部分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确保土地供应进度。
北京市国土局将开辟绿色审批通道,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加快落实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7月底,全面完成2011年新开工20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用地供应。
安徽省今年将单列1.23万亩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全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三类”保障房及配套商业设施建设。
青海省将把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作为土地招拍挂的前置条件,确保新批准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不低于10%,此外,对于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未达到70%的州、市、县,将暂停其房地产用地开发审批。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公布的督察情况,接受检查的16个省(区、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值得关注的是,在日益紧张的土地供应中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不断增加的现实,在严格的土地审批程序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对地方政府而言是严峻的考验。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