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白庙村750余亩土地,假借“土地换段”卖给燕郊;法院判定违法,目前追讨陷入困境
昨日,潮白河畔的白庙村,是一排排矮房。在河对岸本村的土地上,却建成每套价值五六百万元的别墅区,受益和管理均属燕郊开发区。A08-A09版图片/本报记者 杨杰 周晓东 摄
换地幌子下私卖耕地
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无土地,协议违法应属无效。
深藏10年的《土地换段协议》曝光后,白庙村村民更愤怒了。
“简直是胡说八道,枣林村在河西岸就没有地。”宋学增等村民说,《土地换段协议》所称“换枣林755.06亩土地”根本不存在。村民们怀疑,前届村委会欺骗村民,将“河北地”卖了一千多万元,“还是卖给了河北。”
2005年,白庙村委会起诉枣林村委会,要求撤销当年协议。
当年11月和2006年9月,通州法院、北京市二中院先后判决,白庙村“置换”给枣林村的土地在北京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双方签订《土地换段协议》后,均未报有关部门审批。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枣林村在潮白河西岸并无土地,该协议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今年3月22日,现任枣林村委会值班人员称,这场官司与枣林村关系不大,法院开庭,村里都不会派人出庭,而由代理律师前往。
该值班人员坦言,当年枣林村村委会充其量只是在协议上盖了个章,“既未出钱,也无获利,并未过多参与该片土地交换工作”。所谓“土地换段”只是个幌子,行的是“卖地”之实。
现任三河市国土局党组成员、燕郊开发区国土分局局长梁国林承认,燕郊开发区成立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开发项目需要土地,白庙村村委会则同意将此片土地“交换”。此项土地“交换”中,河北一方实际由燕郊开发区操作。所需资金由燕郊开发区拨付,“交换”而来的土地由开发区管理。
在他看来,所谓“河北地”地属“飞地”,地理位置处于河北行政区内,但所有权归北京。该片土地与白庙村相隔一河,种植不易,管理不便。
“要是单纯交换,他们(白庙村)还能得钱吗?”梁国林说,协议中所指“枣林村所属潮白河西岸的土地”的确不存在,“换地”的实质就是卖地。当时白庙村方面人员知道此情况,协议是双方在自愿订立。
但中共三河市委常委、三河市副市长兼燕郊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谷正海的说法与此不同。
谷正海称,当时是三河市人民政府的行为,所需资金也是由三河市政府拨付。
“开发区没有最后决策权,没有土地拍卖权,没有一级财政权。”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