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效果有限 重庆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2)

2011-09-07 12:17    作者:王涛 朱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目前为止,上海征的套数不多,重庆征的钱数也不多,但能不能由此就说房产税没用?我觉得下结论为时尚早。在刘桓看来,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效果不

  “目前为止,上海征的套数不多,重庆征的钱数也不多,但能不能由此就说房产税没用?我觉得下结论为时尚早。”在刘桓看来,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效果不太明显与限购有关系。重庆与上海都在实行不同程度、不同办法的限购,按照两地房产税改革试点办法,一部分征税对象属于限购范围,也就说原本是税源的房子不卖了,税的作用就没有凸显,所以,用现在的数字说房产税实施效果不好为时尚早。

  另外,推出房产税改革时相当一部分人期待它能够使房价迅速趋于理性回归,抑制房地产过热问题。财政部财科所税收政策研究室研究员孙钢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来寄希望更多的是与房价的关联度,现在来看,这种逻辑本身可能有估计过高的成分。对房产税的效应恐怕还需要有新的认识。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教授安体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从调节房价的角度,房产税能发挥作用,但是作用有限。房产税主要作用不在于调控房价,而是要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进而规范政府的行为。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重庆不是为了杀高房价而出台房产税,重庆发布房产税改革试点政策将促使财税体制更加完善、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全。

  安体富认为,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势在必行,存在的问题应逐步解决。研究表明,上海、重庆两市作为房产税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征新税种后需要解决的问题仍很多,比如评估问题、征收难度问题、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等等。

  “在初期,房产税改革步伐慢一点是可以理解的,很多情况要一步一步地摸索。”孙钢表示,拿征管来说,房产税是需要纳税人主动缴税的,但我国的征管模式是以企业为中心的,对个人来说,到现在为止,新的模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征管模式要有一个根本性改革才行。

  至于未来一段时间内是否应将房产税改革推广至全国,孙钢预测,如果房价过快上涨趋势得到遏制的话,各地竞相出台房产税改革方案的动机会有所弱化,房产税改革向全国推广的时间有可能会推迟。

  刘桓也认为,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要进一步扩大到其它地方或者铺开至全国要审慎考虑。目前相当一部分购房者是为投资,在没有别的更好的投资市场的情况下,对房地产市场打压过度,会引起货币供应和货币需求的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税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应慎重。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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