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效果有限 重庆酝酿扩大房产税征收范围

2011-09-07 12:17    作者:王涛 朱薇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有关部门权威人士透露,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考虑扩大征收范围,即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的认定范围扩大。

  有关部门权威人士近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重庆正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很可能会考虑扩大征收范围,即将需要征税的高档住房的认定范围扩大。有分析人士表示,已经实行七个月的房产税对重庆房地产市场影响有限,这是此次酝酿调整房产税征收范围的原因。

  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之一,重庆自今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重庆市主城九区,对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征收房产税。其中,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 均 价3倍 以 下 的 住 房 ,税 率 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分析认为,此次重庆酝酿的房产税改革“扩围”的一个可能是把高档住房范围扩大,比如将高档住房界定为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1 .5倍(含1.5倍)以上的住房。《办法》也曾提到,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征收范围扩大之后,带来的影响是对房地产市场的打击会进一步加剧。”刘桓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

  有分析人士认为,重庆此次酝酿调整房产税改革方案的原因与实施效果有关,专家表示,应理性看待政策效果,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势在必行,存在的问题应逐步解决。

  自房产税改革在重庆、上海两地试行之后,政策效果就一直深受关注。上述权威人士表示,据估算,此次重庆征收的税额可能在1亿到2亿之间。这似乎也在预期之中,早前有消息披露,重庆每年预计征收房产税2亿元。就上海而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人年中在网络上与网友互动时透露,上海市房产税试点总体平稳,认定应征房产税的住房约七千多套。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