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租房堪比“招待所” 租金约为市场价70%

2011-08-24 15:29    作者:中正   来源:未知  

《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大家最关心的租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

 

   近年来,江苏省每年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达70余万人,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总数达900多万人,这些人中的大部分买不起住房,同时在社会上也难以租到合适的房源。记者昨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日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率先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并对大家最关心的租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

  哪些人可以申请?

  “一种家庭、两种人群”

  《办法》给了公租房一个明确的定义:指政府投资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和租金水平,供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对于可申请公租房的人群,也做了详细定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我省规定,家庭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均收入约为所在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左右。

  新就业人员,指自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5年,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并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指在就业城市有稳定职业,但不具有就业地户籍的从业人员。涵盖了蓝领、白领、海归等各类外来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

  租金贵不贵?

  约为市场价的70%

  租一套公租房需要花多少钱?租金问题,不少市民最为关心。《办法》规定,公租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租金标准控制在同地段市场租金的70%左右,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发布。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

  “公租房的租金不宜太低,不能与廉租房太接近,但也不能太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王如三解释说,“控制在市场价的七成左右,可以让承租人明显感受到公租房的优惠。”

  据了解,在省内已经运营的公租房中,租金水平较低的是针对打工一族的集体宿舍,一人一天一块钱的租金标准;一间房的租金约在100-200元;针对高端外来引进人才的“一套房”,租金达到两三千元。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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