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怪相: 收了首付过了户,贷款就是下不来(2)
2011-06-27 17:18 作者: 来源:成都商报
收了首付,过了户, 房贷就是不下来, 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 这可怎么办,房子都过完户了,结果贷款被卡下来了,弄得我们很被动。马先生很无奈地表
收了首付,过了户,
房贷就是不下来,
该怎么办?
[典型案例]
“这可怎么办,房子都过完户了,结果贷款被卡下来了,弄得我们很被动。”马先生很无奈地表示。
马先生3月出售了一套位于城东的二手房,价值 80多万元。买主在决定购买之后,向马先生交了40多万元的首付,并向一家银行递交了申请贷款的材料,准备贷款40万元。由于买主急着转户口,马先生就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已经3个月过去了,贷款一直下不来。“如果贷款下不来,该怎么办?”马先生很着急。
[专家看法]
“首先,应该先看看买主的贷款是否已经通过了银行的审批。”21世纪不动产成都瑞锦加盟店销售经理雷勇认为,如果贷款已经通过审批,马先生就只有耐心等待放款。如果没有通过,马先生再与买主协调余款的支付问题。
“这样的情况在我们这里是不可能遇到的。”雷勇表示,在客户确定购买意向后,一般会要求买主支付部分定金,然后将买主的资料提供给银行,在银行审批通过之后再要求买主付首付,并且办理过户手续。“有一些不正规的中介机构,为了快速促成交易,为买卖双方后期留下了纠纷隐患。”同时雷勇透露,由于银行银根紧缩,现在放款时间不确定,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但有的也会拖3-4个月,因此在前期客户交易时,销售人员会提前与客户沟通,这样有效减少了后期的纠纷。
四川华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华分析认为,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违约情况要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通常来说假如银行贷款不是由于买方个人原因无法办理,买房人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情况下,建议买房人可以和卖房人协商解除合同,由卖房人返还买房人全部已付房款。银行按照相关规定,有权不发放贷款给银行认为不合格的贷款人,所以本案中,银行没有任何责任。假如房主认为买房人违约,那必须出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有关约定,有约定按照约定办理即可。没有约定违约金,买房人有权拒付违约金。
资料交了一遍又一遍,贷款不下来还说违约?
[典型案例]
去年12月,孟先生在城西购买了一套商务小户型,交了13万元首付以及申请房贷的各种资料后,回家坐等银行放贷。这一等不要紧,5月31日开发商给孟先生寄来的“关于补交银行按揭资料的通知”。通知里指出,由于孟先生的收入证明过期、未按时提交首付收据及POS单复印件、居住证明、银行半年流水等原因,银行贷款迟迟未获批,要求孟先生于6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到银行,并且支付1万余元的违约金。
孟先生一头雾水,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之日的7天内,他按照银行的要求提供了所有资料,如今怎么会出现资料不全的情况?为什么还要支付违约金?
[专家看法]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玉林认为,这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如果业主已经提交齐全资料,银行与开发商应该都有相关的验收记录,个人完成提交工作也应该有相关记录。只要找到这些记录,就可以证明业主完成了提交义务,那么开发商要求支付违约金就不成立了。第二,如果是因为银行贷款额度紧缩或者其他政策原因导致贷款下不来,就属于不可抗力所致,开发商应与业主共同协商解决。第三,面对现在的情况,孟先生应该首先向开发商提交正式的回复函,内容包括当时提交贷款资料的具体时间、地点、提交方式、提交联系人等,证明自己已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义务。之后,孟先生再根据开发商的态度来进行下面的动作。
“在事情发生之后,我致电当时负责我相关按揭事宜的黄先生,他也承认当时我的确已经提交了相关资料。”孟先生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置业顾问黄先生,对方表示寄通知的目的是督促客户尽快将资料补过去,关于违约金部分只是一个督促的方式,并非真的追究客户责任,客户可以忽略这个部分,直接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过去就可以了。
但是,高玉林认为,“如果不提交回复函直接将要求的资料提供过去,这会造成孟先生事实承认过错的后果,因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因此,还是应该先提交回复函。成都商报记者 熊沙杉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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