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地出售为租赁 北京酝酿公租房新政

2011-01-22 09:44    作者:晏耀斌   来源:中国经营报

  北京市在运作公租房两年之后,开始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国企有抱怨,民企不参与。如何让更多资金,尤其是民间资本投身公租房建设,并持有低于市场租金至少两成的公租房,正是摆在北京乃至全国各地地方政府面前的一大难题。

  来自北京2011年两会上的消息显示,北京今年将在建设公租房土地出让办法上做文章,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公租房建设,以缓解社会资金的投资压力,破解公租房建设的难题。

  政府缺资金

  “目前,住房市场民怨最大的集中在"夹心层",就是那种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够资格购买保障房的群体。”中国土地协会副会长黄小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大力发展公租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

  去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会议上也正式提出保障房和商品房双轨运行的发展方向,把公租房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在住建部去年年终工作会议上,部长姜伟新就提出:“公租房要一马当先。”

  今年,北京市欲加大公租房建设的力度。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北京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和收购保障性住房20万套,竣工10万套,其中公租房占60%,达6万套。

  虽然政策向好,但政府层面却面临着另外的困境。据北京市一国有企业负责人介绍,在政府主导下的公租房建设、回购等已经面临着土地和资金的瓶颈。

  在公租房建设上北京市采用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的建设新模式,其方式包括新建、配建、收购、企业自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建等五种。而实际上,一些民营开发企业根本不愿意参与到公租房的持有当中,仅仅充当“建设”角色。基于此,政府完成公租房计划的手段要么通过自建,要么通过回购。

  但资金是个大问题。北京住总集团董事长张贵林给《中国经营报》记者算了一笔账:公租房按照平均面积50平方米来计算,一套公租房建设成本至少每平方米3500元,土地拆迁等成本为每平方米7000元,也就是说,公租房每平方米价格至少在10000元以上。据测算,6万套公租房,政府需要支出的资金高达300亿元。

  北京市去年土地出让金是1004.48亿元。按照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提取土地出让金的10%也就是100亿元,但相对300亿元的资金需求还差得很远。

  根据规划,除了6万套公租房,北京今年还将建设14万套保障房,就在去年,北京全年开工各类保障房22.5万套。竣工的4.6万套投资金额就高达525.4亿元。资金压力显而易见。

  “仅靠政府来完成,困难很大。”张贵林指出,如何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公租房建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企业缺动力

  政府缺资金,企业却缺动力。

  在北京,参与公租房建设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比如住总集团、金隅集团和北京城建(600266,股吧)等。但如今,这些国有企业的积极性也在消减。张贵林认为:“为了社会责任,国有企业可以减少对利润的预期,但国有企业也要生存。”

  据了解,住总集团在过去承担了北京相当比例的保障房建设,其中位于梨园铜牛厂的公租房,2009年承建时和政府签订的合同标明,由于该地块是企业自有用地,政府回购的价格为每平方米2800元。“劳动力成本已经涨得很高了,建筑成本已经超过了3000元。”张贵林无奈地说。

  尽管国企在抱怨,但他们还是有较大的优势,国企在保障房建设中,使用的土地基本上都属于原厂房的自有土地,成本还在承受范围。“不具备这样优势的民营企业,就更不愿意参与。”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秘书长杨乐渝表示。

  如何吸引更多资本尤其是民营资本进入公租房建设是政府正在考虑的问题。对于北京来说,土地愈来愈稀缺,在土地财政体制下,政府不愿意拿出更多更好的地块用于公租房建设,但民营企业通过配建拿地时,会在商品房和公租房之间寻求利益平衡点。“如果有利可图,才会参与竞标。”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分析说。

  不过,要让民营企业在配建后持有公租房,至今在北京鲜有案例。北京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的租金至少低于市场价格的20%。“配建无利润,租金又低,民营企业不可能长期持有公租房。”杨乐渝说。

  为此,张贵林也做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由于中国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相对较低,“公租房要收回成本需要50年到70年,而科学的年限应该17年左右。”

  “民营企业参与配建也是为了获取土地招牌挂的资格,不会选择持有。”杨乐渝表示,即使是配建,这些民营企业也更愿意参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配建。这两种配建尽管利润低,但资金周转快。

  于是,公租房最终都回流到政府手中。

闫晓辉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