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种说法,叫“租房不如买房”。理论根据是:租房每月要交房租,但最后什么也没落着,房子还是别人家的;而买房了,只要咬咬牙,交了首付,进入“房奴”的行列,月供就和交房租差不多了,但过二十年,房子就归你了――虽然你老了,房子也老了。
听起来,似乎蛮有道理的。我也一直面对着一天天往上飙的房价,挣扎在买房与否之间。
昨天听一个朋友说,近几年不断加息,为了打压房价。但“房奴”们的日子越来越惨:月供并不是按你买房时的利率来计算,而是不断浮动的。据说,如果04年买一套总价40万的房子,按揭二十年,就这三年,光利息,就要多交12万!
12万!这可不是笔小数目。平均算下来,就是一年多交了四万。按月工资4000来算,一年也才挣4.8万,三年也才14.4万。扣掉多出来的这12万,余下2.4万。也就是说,一个房奴不吃不喝,这三年时间只拥有2.4万元。不知道他要拿什么还房贷了!卖血?抢银行?
说白了,大家既不是给老板打工,更不是为社会主义祖国贡献青春。只是为银行打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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