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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介入房地产调控意义几何?

2006-06-30 08:0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来势迅猛,现在人大、政协也开始介入到地方的房地产调控中来。这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准备要求市政府有关领导专门就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和具体的调控细则,向人大做一个汇报。”6月26日,上海市人大一位人士向笔者透露。

    去年的“国八条”未达调控目的,究其原因,被认为是一些开发商、地方政府等既得利益者合谋抵制,“国八条”没有落实的结果。现在,人大、政协介入到地方房地产调控,监督地方政府对中央调控政策的执行力,保证“国十五条”落地,可以说是“对症下药”。

    但是,人大、政协介入到地方房地产调控,是否就能够保证新的国家宏观调控措施“落地”,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呢?是否就一定能对平抑房价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呢?笔者认为难以乐观。首先,人大、政协介入到地方房地产调控的方式,无非是“强烈建议”、“一个建议一个建议地上”等传统形式。在房地产也已经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抵制调控政策已成地方政府本能的大环境下,人大政协的这种参与性和建设性的“强烈建议”,在这种“本能”面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首先就是一个问题。

    而更为严重的是,就算是地方政府采纳了人大、政协的“强烈建议”,即使“国十五条”在表面上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那么与房地产市场联系紧密的既得利益者(地方政府),也有可能在背地里沆瀣一气,曲解宏观政策。

    这种担心并不是无中生有。据6月15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在“国十五条”细则出台后,开发商已经靠自己长期投机积累的经验,找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比如,针对90平方米和70%的这两个限制,有开发商就提出,以建设房中房的办法予以化解,即把表面看起来是两套的房屋连通成一个整体,打掉隔离墙即变成一大套房。还有的开发商提出,设计商品房的时候,上下两层预留好“接口”,梯子一架,两小套房立马就成“复式”楼。这两招即可将90平方米和70%的限制同时化解。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了学者孙立平提出的“基础秩序”这一概念。孙先生认为,制度失败的原因,更直接的是制度设计和安排本身的问题。但有的时候,许多制度的失败,往往并不在于制度本身,而是作为制度运行条件的基础秩序出了问题。所有的制度都是嵌入于“基础秩序”之中的。制度是否有效,与这个“基础秩序”有着密切的关系。基础秩序包含着太多的东西,比如:个人的尊严、名誉、社会诚信、遵守规则,甚至还包括不珍惜这些要在未来将会付出的代价等。

    现在的“国十五条”同样如此,它是否有效,也需要嵌入于“基础秩序”之中。开发商不顾个人尊严、名誉、社会诚信,曲解政策,却不用付出任何代价时甚至还获得巨额利益,类似这种现象的长此以往,已经对良好制度赖以嵌入的“基础秩序”造成了巨大破坏。所以,即使“国十五条”制度不可谓不严厉,即使人大、政协介入监督政策落地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由于基础秩序的破坏与缺失,严厉的制度和高姿态的介入监督,只能被消弭于无形之中。因此,我们在更加重视具体制度变革的同时,对“基础秩序”的建设却不能忽视。平抑房价如此,其他制度和公共政策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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