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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旅游路开发之前

2006-06-29 08:0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6月1日旅游路一通车,这条风景秀美的景观路就征服了省城市民的眼球,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了让市民更多地了解旅游路,26日,本刊和大众房产网联手举行了旅游路板块沙龙,来自伟东、银丰、天泰、熙园、银座久信、厦门方略、金社智海等地产精英们欢聚一堂,为旅游路发展建言献策。“把旅游路打造成济南的城市名片”成为与会人员共同的心声。

  作为连通东部新城和主城区主干道之一,旅游路的交通功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更为值得一提的是,这条路是个黄金通道,连通了南部和东部,把主城区最适合居住的地方和将来的济南的未来城市中心联系在一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旅游路的旅游观光功能比它的交通功能要重要得多。旅游路两侧有千佛山、大佛头、浆水泉、龙洞四大景区,两侧山体植被郁郁葱葱,抬眼满目翠绿,行驶在路上,南部秀美山色一览无余,在这样的路上行车简直是惬意的享受。旅游路之于济南,就像滨海大道之于青岛,是代言城市形象的一张靓丽“名片”。

  随着旅游路的通车,两侧堪称绝版的土地也吸引了众多开发商。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开发之间的关系,建筑和景观之间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这是在开发前必须要思索的问题。

  记得有位国内规划界泰斗说过,错误的规划是对城市最大的犯罪。在济南,好地段由于没有好规划,或者没有执行好规划,把好地段糟蹋了的教训足以让人警醒。羊头峪片区本是一个风景绝佳的地段,由于规划不到位,再加上乱插乱建,没有绿地,没有停车场,没有购物广场,高档小区周边到处是马路市场,成为济南城市建设的反面教材之一。

  笔者认为,旅游路的开发必须要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力求达到建筑和自然景观和谐统一,让房子有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感觉。这就需要政府拿出一个高水平的统一的规划,然后统一地推出,让更多的有实力的品牌开发商来开发,而不是把土地割成一小块一小块,任由一些小地产商自己折腾。

  旅游路沿线的土地应该划分为:禁开发区域、适度开发区域和中心开发区域。在人文自然景观区,禁止商业性开发;在一些不影响破坏自然景观的地段,可以作为中心开发区域;在禁开发区域和中心开发区域之间,可以作为适度开发区域。

  在旅游路土地招拍挂过程中,针对一些关系景观的重要地块,政府也应该借鉴上海、厦门等南方城市“政府限定地价,开发商竞投方案”的做法。这种方法最早从国外引进,针对一些特殊地段的土地,在地价一定的情况下,政府组建一个专家评委会来评,谁的方案好,就把这块地给谁,不是说谁有钱我就给谁。这样才能达到自然景观为建筑添色,建筑为自然景观增辉的效果,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旅游路的发展长卷已经铺开,只有政府拿出高水平的规划,开发商拿出高品质的建筑作品,才能让旅游路成为济南城市建设的典范,成为名副其实的济南城市“名片”,成为流传后世的经典之作。否则就会落下骂名,成为城市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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