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税”又称“不动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为了保有它们,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提高。
大户型房子多而小户型住房难觅是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广为诟病的地方,前不久9部委联合发出的房地产调控细则也致力于改变这一点,提出“双70%”的目标,以增加小户型房子供给。住房消费倾向于大户型,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持有不动产没有税收成本,征收“物业税”后会使小户型住宅受到追捧。
但如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所言,目前开征物业税并不容易,改革房地产税收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我国自2003年10月就决定在“条件具备时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但目前物业税的开征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究其原因,就是受制于目前房地产税收种类繁多,以及对不动产价值评估困难,这些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
据了解,我国目前仅不动产的税种就有11个,还有一个附加税,清理起来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与不动产有关的各种收费异常繁多,地区差异巨大,少的几十种,多的数百种,“税”轻“费”重。
此外,也有不少居民对开征物业税不理解,好不容易买了套房子,国家就要来征税。对此,有专家建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居民所购买的房产,既不是投机,也不是投资,而是基本生活住房,若将城镇居民住房纳入不动产税征收范围,会加重普通人生活负担。对此,应允许一个家庭中每人有20到30平方米的免税住宅面积,或是允许居民住房在价值评估后从评估价值中按家庭人口数乘以人均免税额的方式,扣除一定的总体免税额,以减轻居民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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