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考虑买房成家的郑先生近日感觉特别郁闷,他告诉记者:“现在才发现,许多房地产商在媒体做的广告内容是如此的浮夸虚假。”
他随手拿了一份福州发行量最大的都市报,翻到整版的房产广告处,记者看见“望族,时光流转,显赫家族依然是最具现代感的尊崇”特大字号的广告词占有大半个版面,下边还有这样的字眼:“并非所有的土地都能生养贵族……这片少有的旺地产生众多望族……”
“不要说我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我们普通人是买不起这样的‘名门大户’。据广告词的意思,买得起的就成了‘望族’,买不起的平民老百姓算什么?这样广告不是在欺负人吗?”郑先生愤愤不平地说。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系著名的广告教育家陈培爱教授称这些日益困扰都市民众耳目视听的广告为“不和谐广告”。陈培爱教授说,由于“不和谐广告”越来越多,几乎成了城市文明的一大灾难,媒体广告被信任的程度也一再降低。陈培爱说,“不和谐广告”最大的特点是内容的虚假性,即广告商通过错误信息的表达和营销策略的欺骗行为,有意或有可能欺骗消费者。而广告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则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和谐。据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不相信广告内容的消费者(56.1%)群体比例比相信广告内容(38.9%)的群体比例高17.2%。陈培爱指出,广告传播具有明确而强烈的导向作用,一方面传递商业信息,同时还传递价值观念、道德规范、社会准则、生活方式等潜在的文化信息。尤其在一些消极的电视广告中,对少儿造成的不良影响更令人担忧。学习本就是极为辛苦的事情,可有的广告扬言,只要吃某某营养品,就能学习轻松,考试理想。这些广告只能助长少年儿童投机取巧、不劳而获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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