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可谓是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年,两个月的时间内国家三次出台相关文件降低房价。先是3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即日起上调个人放贷利率,将原来的上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信贷优惠利率5.31%调整至6.21%。同时,部分地区的个人首付比例将20%上升到30%。但尽管如此,今年一季度,全国房价上涨19.1%,仍然没有下降的趋势。为此,中央七部门11日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保证中小套型住房供应”、“打击炒地”、“期房禁止转让”,成为此次房地产新政的关键。
为了抑制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需求,《意见》规定,2005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差额征收营业税。
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的调整,主要目的在于增加短期炒作成本,遏制投机炒作。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意见》决定,实行实名制购房,“期房”将禁止转让,即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
新政中,“个人购买住宅不足2年转手交易,须全额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引起了济南市民的关注。一些手中有房的市民急着咨询政策,由于目前还没有具体规定“2年”是按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限,还是拿到两证的期限 计算,不少因房屋质量、地理位置等想换房的市民颇为担心。而对一些按揭买房、等房价一涨就出手的短线投资者来说,如果手上有几套房子,2年内出售,这笔营业税将是不小的数目,以目前的房价涨幅,投资者可能完全赚不到钱。所以一些市民在考虑,是赶在政策实施之前出售,还是出租,以避开“2年”这道门坎。
文/贾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