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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自由的“国度”

2004-08-19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时间:2004年8月14日上午
  地点:济南市文联宿舍
  人物:于艾香
                    济南市作家协会副主席 《当代小说》副主编 
  走进于艾香老师的家门,一种家的舒适与温馨在笔者周身弥漫开来,整洁的家具、精心的摆设无一不显示出女主人聪慧的心灵与居家的勤劳,坐在客厅舒适的沙发上,从预先沏好香茶中笔者也品味到了家所特有的真切。
  不要被房子所累
  笔者:您认为房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于老师:在我看来,房子就是用来挡风遮雨的,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它是一个温馨的小“窝”。居家过日子,房子不在大小,不在于装饰的是否豪华,关键是舒适,能够成为一个释放自我的自由“国度”。
  笔者:在您看来房子是个人身份的一种象征吗?
  于老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改善居住条件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我不认为房子是某种“象征”,房子大、装修越豪华并不能代表太多的东西。房子可以从侧面反映出主人的性格,如果将我的家装修成豪华宾馆的模样,会令我非常不自在,相反简单的家具、随意的摆设会让我更加自由,与昂贵的室内装饰品相比,我更加偏爱朋友所赠送的一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说到底,房子是属于自己的,不是给别人看的,适合自己居家过日子便足矣,因此无须盲目攀比,更不要被房子所累。
  房子大了,沟通少了
  笔者:对童年的家您还有印象吗?
  于老师:我出生在胶东农村,老家用青石砌成的房子很大很宽敞,而且有属于自家的小院,院门外不远就是海滩,儿时与邻家的小伙伴提着竹篮一起去赶海是我最大的乐趣。每逢雨天,风大的时候,海浪会把成群的小蟹送到我们的家门口,那时仿佛有吃不完的海鲜。海边的家送给了我一个可以住火炕、捡贝壳的美好而又难忘的童年。
  笔者:一路走来,能谈一下您关于房子最深刻的记忆吗?
  于老师:我大学毕业后,正处在计划经济的大环境下,个人的房子全靠单位分配,当时感觉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结婚后,单位分给了我和爱人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婚房,当时感觉特别幸福。几家人共用一个厨房和厕所,虽然拥挤,但是由于住在一起的都是年轻人,邻里关系非常融洽,大家的交往也非常密切,经常在下班后共同演奏锅、碗、瓢、盆的“交响”。后来有了单独属于自己的一套房子之后,居住面积是大了,生活也方便了,但是明显的感觉到邻里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少了,小房子虽然有诸多不便,但是我还是非常怀念那段邻里和谐相处、亲如一家的感觉。
  让人性关怀走进家居
  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您对目前房地产市场有何要求?
  于老师:在目前的大环境下,我们的国家在倡导“以人为本”,我认为这也应该是房地产市场开发的一条重要原则,在进行项目开发时多注重对消费者的人性关怀,设身处地的为消费者考虑,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的利益。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应该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设计、建造能够满足各阶层需求的房屋。不同的人群,其社会阅历与文化背景存在较大差异,这就要求开发商按照不同群体对住房的要求进行合理、科学的消费引导。买房子,对于绝大多数市民来讲都是一件大事,选择哪个小区的房子会让他们犹豫不决,如果开发商们按不同人群的需要,从人性与人文关怀出发,正确划分人群,找准市场定位,开发特色小区,不但会使消费者省时省心,也有利于小区的后期管理。
  走出于艾香老师的家门,尽情呼吸济南南部的清新空气,笔者的心情也随之舒畅,因为舒适的房子与善良、热情的女主人带给了笔者一种对家最真切、最美好的体验。
         文/刘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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