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房主遭遇出租陷阱
2007-12-12 00:30 作者:杨凯 来源:
“欠下上千元物管费及数百元水电费不说,还将房里的洗衣机、电视机等物品洗劫一空。”12月8日,市民黄先生拨打本报热线6774488反映了他的遭遇。
据黄先生介绍,今年1月份,一外地男子陈某按照黄先生张贴的租房启事,拨打了他的手机,要求租其位于小河辖区的一套房子。
双方见面后,陈某说,由于自己无暂住证明,身份证也在补办之中,但急于租房,并主动表示愿意交纳1000元的押金。
经过协商,黄先生将一套25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给陈某,租期为一年,月租1400元,租房期间的物管及水电等费用由陈某承担。
之后,陈某每个月按时支付房租,到了10月6日,陈某突然打电话给黄先生说,由于房租太高,无法承受租金,要求退房,尽管一年期限未到,黄先生还是同意退房。可是令黄先生万万没有料到的是,当他10月8日去查看房屋时,陈某已经不见踪影,家中的洗衣机、电视机、床上用品、餐具,凡是能够拿走的物品都不翼而飞,还欠下上千元物管费及数百元水电费。随后,黄先生赶紧拨打陈某手机,结果要么不接,要么找出各种借口推诿,就是不与黄先生见面。
由于当时陈某未提供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证件,黄先生也无可奈何,想不出办法找到陈某。如今,已2个月了,陈某依然杳无音信。
目前,黄先生已经向小河警方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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