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是否应该公布房价成本的问题近期成为公众和媒体的注目焦点。原因在于虽然宏观调控道道金牌来势凶猛,可全国房地产价格似乎没有大跌的趋向,作为购房者现在大家都希望公布房产成本能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
据媒体报道,真实案例体现出目前的房产仍然是回报率近100%的暴利产业。问题是,作为相对市场化的一个投资产品,在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下,通过这种方法真能实现房价回落吗?
大众评判台
“支持公布”
赵文斌:房价成本是地产商的最后一件盖头
房产的暴利已经是路人皆知的秘密,那么已经进入肉搏阶段、为什么还不肯揭开最后的盖头呢?这不是什么保护商业秘密的问题,问题在于一方面房地产商怕低迷的成交量进一步萎缩,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怕击穿房产无泡沫的谎言。这两个方面,分别对于房地产商和地方政府都是致命的。老百姓想知道房产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不是窥私欲,而因为这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
许立平:信息不对称
我国房地产市场中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消费者根本没有能力识别房子的质量以及所购住房的技术含量,房地产开发商则对这些情况了如指掌。
陈小姐:大部分利润用于公关
还是公布的好,要不然老百姓都消费得糊里糊涂。整天听的都是开发商所宣传的什么房产利润越来越薄,可谁知道原来却是如此丰厚。当然,也不能完全说这100%的利润就是开发商一个人独吞了,要知道,在中国如此复杂的关系社会中,要想开发一个楼盘,公关的费用肯定相当巨大。
“监督”
励俊:成立独立的专案小组彻查
我认为房地产整个行业的帐务应该成立独立的专案小组彻查。房地产业的暴利和高法律风险是并存的,有些不法地产商和官员清楚地知道自己徘徊在法律边缘,在打擦边球。
乐宏文:仅公布成本远远不够
在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还要强迫企业公布成本多少像句气话,并且衣食住行都有相当的需求刚性,即使强迫企业公布了成本,提高了买方的知情权,也未必就有效,如果没有切实的措施平衡市场供求的话。仅公布成本是远远不够的。
“未必有效”
时先生:公布成本价也不能奏效
要求公布房价成本是一种根本就不会有作用的做法。真这样做,开发商可以通过做假账使利润率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而不是吓人的100%,但房产价格的大环境如此,不是公布成本这一招所能奏效的。
◆沸点特稿
要求公布房价成本是搞错了方向
李华芳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
房地产行业有暴利是一个被逐利资本流向确认的事实。当然由于这个市场上改变土地用途的“权”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这个市场又有所变形,难以用传统的理论来分析。房产商考虑房产成本必须将与政府打交道的成本考虑进去。即便是合规的程序,也需要耗费数月甚至以年计。这中间用于寻租的成本几何,才是最需要披露的。一般来说,只要政府的正常合规程序越复杂、耗费的时间越久,那么寻租成本就越高,因为手中掌权的官员可以凭借这种权力要更高的价格。而这多少是目前大城市房价居高难下的缘由。
现在为了打压房价,有房产业内部人士爆料也有媒体跟进,说是房产的利润率有100%,甚至还要多。
我第一不明白的是该核算是不是已经扣除了寻租成本。如果是,那么寻租价格可能会进一步上升。其实做房产的商人跟卖面包的商人一样,都想多赚钱。所以不必从道德上对房产商进行谴责,而且根据目前披露的所谓成本表,根本没有考虑寻租的成本,所以这100%的暴利恐怕要大打折扣。
第二个不明白的是,公开了成本又如何?实际上即便是100%的利润,这个行业间的竞争激烈程度也足以把这个利润率拉下来。
第三个不明白是,凭什么要房产商公开成本?对于法律上的“人”而言,分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和法人都受法律保护其隐私或机密。对房地产商来说,有人有办法压建材的价,而有人不行,如此这般造成成本各家不同。若是公众舆论要求房产商公开成本,一来是无视法律,二来是道德上犯晕,“公开成本说”或许能吸引些眼球,引起些愤怒,除此之外,则一无是处。想想看,除了选美比赛,难道你还能要求所有女子公开三围?
之所以“公开成本说”还能赢得一定的市场,正是中国的法治之路还不完善所致。成熟的法治社会,相信不会是依靠所谓舆论去逼问商家成本、而应依靠正常的审计手段去处理。之所以舆情汹涌,实际上在于房产商致富过程的不干净,而所谓不干净正是其中的寻租成本最后却摊到了买房者身上。所以关键的问题,或者说舆论应该监督的问题是,寻租是怎么发生的、寻租的成本几何、政府的效率高低等问题,而不是房产商的成本。
所以说,要求房产商公开成本是搞错了方向,需要公开的是政府的信息、从而消除寻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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