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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莫贪“赠送”小便宜 存有隐患或得不偿失

2011-06-02 09:41    作者:孙林   来源:合肥晚报  

随着各地“限购令”的出台,楼市近期频现促销潮,打折、返赠等手法层出不穷,一些楼盘还推出了买房赠地下室的让利策略以吸引购房者。记者采访发现,白送的房产面积固然诱人,但因为涉

       随着各地“限购令”的出台,楼市近期频现促销潮,打折、返赠等手法层出不穷,一些楼盘还推出了买房赠地下室的让利策略以吸引购房者。记者采访发现,白送的房产面积固然诱人,但因为涉及复杂的产权问题,地下室的赠与行为很可能埋下隐患,令购房人得不偿失。

  五一刚过,合肥市民冯斌欲购买一低密度楼盘的底层户型。该户型面积为160平方米,售价比其他楼层略贵,但赠送地下室。开发商称,地下室是白送的,不收取业主的费用,虽将来也无法办理地下室的产权证,但是不影响业主正常使用。他觉得赠送的地下室没有产权会有风险,一时拿不定主意。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刚告诉记者,凡是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的地下室,都是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产权的地下室属于公摊面积,处分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不能对外销售,也没有权利赠送给购房者。如果开发商销售这种无产权地下室,业委会有权追回收益,购买了这种地下室的业主就要承受损失。“即使开发商售楼时是将地下室赠送的,也是为了借此给购房者一个买房增值的印象,令地上部分的房价达到他们的预期水平,一旦出现纠纷,吃亏的还是购房者。”李刚提醒购房者。

  李刚认为,虽然开发商都知道地下室产权不明暗藏风险,但售楼时故意模糊产权问题,利用赠送的诱饵抬高地上部分价格,甚至将不能出售的地下室便宜卖给业主以获利,这些几乎已成为普遍现象。究其原因,在开发商看来,地下室售出已既成事实,日后即使被业委会追究,对方维权也会困难重重。

  记者还注意到,存在产权问题的部分不仅仅是地下室,一些开发商为了提升其楼盘的吸引力,除了给底层住户赠送地下室外,还赠送前后庭院花园,对顶层住户则赠送阁楼或者露台。这些赠送面积大都没有单独计价,但购房者会发现,带有赠送面积的底层、顶层户型的价格往往高出其他楼层。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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