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手房>正文

租房20余年,房客“变身”房主

2010-05-21 21:39    作者:李玉坤   来源:  

郭玉青老人说,宋学明自1981年租住了郭翠兰的房屋后,无故拒交房租。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宋学明也已去世,其子宋胜利则称,其父宋学明在1983年6月已从原房主郭翠兰手中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屋。

  原房主、承租人均已去世,两家后代为争产权打起官司

  日期:20100521作者:记者 李文鹏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李文鹏)房屋出租了20余年,房客竟然“变身”成了房主。为了追回属于自己的房产,年逾八旬的郭玉青(化名)只能打官司。20日,郭玉青老人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当事人还在就有关纠纷进行协商。

  据了解,坐落于历下区鞭指巷内的一套房屋,本属郭玉青老人的姑妈郭翠兰(化名)所有,其中的三间南屋自1981年1月1日起出租给了宋学明(化名)使用。1989年3月,膝下没有儿女的郭翠兰在侄女郭玉青家去世,并把房产留给了为自己养老送终的郭玉青。

  而2008年2月,从长清到济南办事的郭玉青却发现鞭指巷的房屋已被夷为平地。后来,郭玉青从济南市国土局历下分局查档得知,宋学明的儿子宋胜利(化名)已于1992年申请办理了鞭指巷房屋的土地使用证,从而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郭玉青老人说,宋学明自1981年租住了郭翠兰的房屋后,无故拒交房租。1983年,郭翠兰与宋学明的矛盾进一步升级,郭翠兰甚至一度委托侄女代理诉讼,但后来经居委会调解,暂时解决了纠纷。后来,郭玉青将姑妈接回了长清老家赡养。

  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宋学明也已去世,其子宋胜利则称,其父宋学明在1983年6月已从原房主郭翠兰手中以800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房屋。但宋胜利只提供一张有郭翠兰印章的“收到条”复印件,而不能提供原件,并且该房屋一直未过户。

  1992年4月,宋胜利向泉城路土地发证办公室提交申请称,“因原房主郭翠兰于1988年病逝,膝下无儿女,现房主不明,故申请由现住房户宋胜利暂代办土地申请,今后此房由住房户自主自修,代履行有关手续。”后来,宋胜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地上物类别及权属,并明确标明“房屋权属所有宋胜利”。

  对于历下区鞭指巷的这所房屋,济南市建委曾于2005年7月发布拆迁公告,并于2006年10月发布拆迁延期的公告。根据相关政策,对房屋所有人进行实物补偿,房主可获一套拆迁安置房。郭玉青老人发现宋胜利成了“房主”后,就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把宋胜利更改后的土地使用证予以撤销,基本认定真正的“房主”应该是郭玉青老人。

  “如果不是通过法律途径,恐怕很难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了。”郭玉青老人的代理律师介绍,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房产权,81岁的郭玉青老人只能请律师打官司。

admin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