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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手房买卖今起网管 托管机构启动

2008-04-01 19:02    作者:杨凯   来源:  

从4月1日起,济南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开始试运行,二手房交易资金免费托管机构启动,6月1日以后,省城所有二手房“网上交易”将进入全面强制运行阶段。

    □记者戚淑军

    □通讯员于春宁王霄霓

    本报3月31日讯省城二手房交易即将戴上“安全带”,31日记者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从4月1日起,济南市“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开始试运行,二手房交易资金免费托管机构启动,6月1日以后,省城所有二手房“网上交易”将进入全面强制运行阶段。

    省城日前出台了《济南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二手房交易,目前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专门开发的“网上房地产”操作系统已经开发完成,4月1日正式进入运营调试阶段。据了解,试运行阶段,房管部门将选择部分已购公房上市交易业务进行试点,通过试点运行对具体流程进行调整完善。6月1日起,二手房网上交易业务将在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高新、长清区范围内全面展开。

    《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从事交易资金的代收代付业务。房管部门指定济南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资金托管机构,开展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代收买方当事人应付交易资金,并在完成产权登记后,按照约定,向卖方当事人代付应得交易资金。如果交易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经登记机关审核予以退件,或交易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资金托管协议,可以到资金托管机构解除资金托管,交易资金退回买方当事人,从而保证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托管资金存入专用账户后,该资金既不属于资金托管机构资产,也不属于资金托管机构的负债,其所有权依然为资金所有人,从而避免托管资金被侵吞或挪用等事件的发生,以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利益。资金托管过程中不计息,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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