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从中获利是天经地义的,但绝不能是暴利。地方政府应以此引导房地产商从科学管理、创新中获利。
□张贻贝
湖南省临湘市原副市长姜宗福在网上发帖直言不讳地讲:房地产商“绑架”了政府。但是谁有这么大的胆量、能力“绑架”政府,除非政府乐意被“绑架”。真相更像是一些政府部门“绑架”了房地产商。
今年,新一轮楼市调控政策密集出台,不断限制打压房产市场,遗憾的是历年来房价“越调越高”。今年“两会”上针对高房价的讨伐声尚未平息,北京地产市场又出现“地王”。“地王”不断出现与房价不断飞涨的互动关系,已成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致使调控力度打了折扣。
对房产新政我们充满期待,地方政府也都表示要落实中央宏观调控,但走出“越调越高”“短跌长涨”的怪圈并不容易。这就必须从市场核心利益上找原因,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计划经济。在一些地方,它成了权力与资本紧密结合的变种。房地产商能有几个人不结交官员,落马的众多贪官又有几人不染指房地产。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老总曾经说:“我经手的商品楼房,很多都带着腐败的味道。”官商勾结是开放社会的死敌。当前房价居高不下,其中就包含了一些官员的腐败成本。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屡屡受阻,不能说没有既得利益集团的共同抗衡,所以,房价成本公开如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一样招致相当部分官员明里与暗里的抵触和反对,很难成行。
当前,房地产市场说谁“绑架”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先抑制地方政府追求土地高利润的冲动,为达到这个目的,有关部门应该经过合法程序进行论证、审批,找出适中比较合理的土地价位。土地价格不稳定,房价怎么稳定?土地价格疯狂上涨,房价能低下来吗?这是个常理。如何稳定土地价格?地方政府应明确公布土地出卖价格,在保证楼房标准、容积率、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房地产商公开竞争,谁出售的楼房价格低,谁就能中标。房地产商从中获利是天经地义的,但绝不能是暴利。地方政府应以此引导房地产商从科学管理、创新中获利,而不是一味地抬高房价。
房地产市场患的是“内伤”加“外风”的综合征,一剂处方不能保证痊愈,一味补养也不是有效办法。现在,税收这杆平衡器并没有在房地产市场得到有效使用。要解决深层的矛盾,必须加大改革力度,打破土地、房地产两个市场的垄断,让利于民,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地方政府不应充当土地主角色,而应把用行政手段所获利益让给弱势群体;地方政府也不应充当房地产商的奶娘,而应做堂堂正正的监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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