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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

2010-05-24 16:53    作者:李玉坤   来源:  

”与之相呼应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陈淮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要征收房产税,至于是否会征收房产税,应该由法律来决定。

  本报讯 上海开征房产税?这一消息曾传得眉目清晰。对此,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权日前明确表态:“三年之内免谈房产税。”与之相呼应的是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开表态:地方对房产税征收范围没有解释权。

  在物业税面临法律和技术障碍的情况下,房产税被越来越多的人士认为是击溃房价的最后一个杀手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要把征税范围扩大到住宅,那就涉及到修改《暂行条例》,地方政府是没有权力的。”黄汉权认为这是房产税无法逾越的法律难题。技术层面同样无法操作。“城市不动产产权确认、不动产资产评估等基础性工作都没有完善。”而黄汉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第一句话就表示:“房产税至少三年内不会出台。”这为青岛、北京、深圳等地方楼市调控细则为什么均没有涉及房产税做出了注解。

  随后,针对上海市拟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传闻,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在传言流行了一段时间后才公开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税收立法权在中央,也就是说中央来定,地方去执行,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陈淮则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听说要征收房产税,至于是否会征收房产税,应该由法律来决定。

  (据《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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