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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卖了再买房算第二套 银行:“没法”

2010-05-12 17:20    作者:赵尔印   来源:  

由于没有官方标准,部分银行仍有松动,如招商银行、广州银行、广发行相关人士称,如果客户可以提供首套房产的出售记录,则再次贷款买房也可以按照首套房标准来处理。而招行的客户经理进一步表示,如果第一套房屋的贷款还清了,再次买房可以作为准一套申请贷款,首付3成,利率

  "我的房子卖了,已经不在我名下,重新买房,为什么还算第二套呢?"最近几天,连续看过几家楼盘后,汪先生大呼"冤枉"。银行方面解释,这是政策规定的,只能这样执行。

  汪先生原来在杭州工作,去年到光谷一家企业任中层干部,为此把在杭州的房子卖了。长期租房住不是办法,于是想到在汉买房。他看中一套房子,银行工作人员却告诉他,这属于第二套房子,首付至少五成,也不能享受利率优惠。对此,汪先生觉得难以接受。

  昨日,多家楼盘销售人员反映,也碰到过类似购房人,多为中途来汉工作的人。工行、建行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均表示,购房人贷款买房后,会在银行征信系统留下记录,这是目前银行判断购房人是否买过房的主要依据。

  也有银行人士指出,对卖房后又买房的人,上述规定确实有些严格。

  尽管二套房贷新政实行已快一月,但如何认定二套房仍无一个官方的标准。住建部副部长齐骥7日表示,住建部正会同央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家庭已经有房或者贷款买过房等三种情形,均将被认定为第二套房范围。

  针对此事,记者昨日实地走访了广州多家商业银行的网点,目前各家银行仍以是否有房贷记录作为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各网点个贷客户经理一致表示,在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之前,仍然以央行征信系统是否有贷款记录判断。

  由于没有官方标准,部分银行仍有松动,如招商银行、广州银行、广发行相关人士称,如果客户可以提供首套房产的出售记录,则再次贷款买房也可以按照首套房标准来处理。

  二套房认定仍有松动

  根据国务院最新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那么,第二套住房如何认定?

  据了解,在对第二套房贷的认定上,目前广州各银行仍执行“认贷不认房”的旧标准。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了多家银行网点,其个贷客户经理一致表示,在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之前,仍然以央行征信系统是否有贷款记录判断。

  多数银行的个贷人员表示,夫妻双方包括未成年子女,只要有一方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有过房贷记录,不管贷款是否已经还清或者房屋是否卖出,都被视为二套房。由于没有官方标准,部分银行仍有松动。招商银行、广州银行、广发行相关人士称,如果客户可以提供第一套房产的出售记录,则再次贷款买房也可以按照首套房来处理。而招行的客户经理进一步表示,如果第一套房屋的贷款还清了,再次买房可以作为准一套申请贷款,首付3成,利率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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