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2 01:39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就此,济南市建委、 济南市国土资源 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该项目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属于违规建筑。法律界人士也认为,该项目已经涉嫌非法融资,购房者风险很大;地产界人士也对其予以强烈谴责,认为这是省城地产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应该立即予以查处。
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均表示:项目没有手续,属于违规建筑
今天,记者电话采访了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李广聚处长。李处长表示,他对东环商业广场项目了解一些,这个项目目前没有在济南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做过登记,不是正规的开发项目,他说:“项目没有手续,属于违规建筑。这种没有开发手续的违法建筑,应该由济南市执法局查处。”
李处长还建议记者,如果想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采访济南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其它相关手续是否合法。
随后,记者联系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跟对外负责宣传的两位负责人,在查询了相关资料后,土地利用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东环商业广场并未在土地利用处做过登记,“以前也有人来咨询过,这个项目并未办理过土地手续,也查不到他们的土地资料,正规的合法项目必须经由我们部门来办理。”这位工作人员说。
此外,针对该项目开发商强调的低风险高回报,承诺前3年返还25%的高回报承诺,济南市建委的李处长明确表示,这种销售方式属于违规销售,如果这家开发公司是正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由建委房地产开发处来处理;如果不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济南市工商局来查处。
当记者指出,开发商是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时,李处长表示他们会按照相关处罚条例来处理。
律师:开发商涉嫌非法融资,购房者风险很大
“三年返还总房款 25%,3年经营不旺场,无条件原价退铺。”在今天的来电中,很多市民对开发商的这一承诺提出严重的质疑,这种做法到底是零风险还是高风险?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康昌亮和刘英芳两位律师。刘英芳律师表示,房地产企业从事开发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房地产企业得有开发资质,其次要有相关的土地转让手续,再次在各项证件齐全的基础上进行销售。东环商业广场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销售,就属违法建筑。
康昌亮律师表示,商铺无论是对外销售还是出租,首先都得有产权,否则出售和出租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如果没有相关手续,建筑很有可能被拆除,40年的使用权就是一纸空文,风险比较大。
刘律师还表示,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东环商业广场的做法属于违规营销,性质是出售使用权,将商铺使用权出售给小业主,再返租回来,属于典型的非法集资,是非法融资类的金融产品。
对此,康律师也表示,开发商对外承诺前3年 25%的高收益,这么高的资金回报,确实是涉嫌非法集资,而非法集资往往就是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投资者购买其产品,从而落入购房圈套。
两位律师最后表示,东环商业广场这种非法融资的做法,不仅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还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业界:“害群之马”理应被严查
东环商业广场顶风而上,违规销售的行为引起地产圈的极大关注。业界人士认为,在很多同行看来,省城地产行业一直以健康有序规范的形象引以为豪,但是东环商业广场的做法让整个行业蒙羞,尤其是在国家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如此大胆妄为,有关部门应该立即将其清查。
从事多年商业房地产开发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就会对行业内的开发商产生不信任,影响到整个行业商业项目的投资热情,对行业造成很大的伤害,“这家企业无疑是害群之马。”
从事多年商业投资的王先生表示,东环商业广场的开发商山东顺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为了赚取商业利润,没有证件就对外认筹销售,完全不顾及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最后王先生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对这种公司进行相应的查处,“也算是为行业‘清理门户’,这样才能够保证不会有更多的无德公司步其后尘,才能保证广大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的形象。”
市民或有关人士若想进一步咨询或投诉有关问题,欢迎致电本报热线:96706
(楼市记者)
本报昨天报道了《东 环商业广场:公然挑衅国家政策》(详见本报5月6日D03版)后,在省城引起强烈反响,很多市民纷纷来电咨询该项目相关情况,其中最为集中的就是该项目到底有没有手续,“身份”是否合法,投资的风险有多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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