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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不动产遭质疑 买卖未成中介费不退

2010-03-14 06:11    作者:赵尔印   来源:  

   房屋买卖合同都签好了,卖家突然决定不卖房子了,然而济南市民辛先生1.16万元的中介费已交给了21世纪不动产宜居店。房子没买成,辛先生索要这笔中介费时也遇到困难。11日,辛先生向济南时报反映此事,对中介方的做法提出质疑。

  记者看到,辛先生手中的购房合同是21世纪不动产的一份格式化的三方协议,签订日期是2009年12月10日。

  辛先生说:“我把1.16万元的中介费和20万元的首付款都交上了,房主却突然决定不卖了,按合同规定,卖方应支付一定的违约金,为此卖方一共返还给我21万元。按理说,房子没买成,中介费应退还,但中介方就是不给退钱。”

  11日下午,21世纪不动产宜居店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按三方协议中的规定,谁违约谁来承担这部分中介费,但到目前为止,当时所签的合同仍有效,尽管现在买卖双方之间有退还房款的做法,但这并未通过中介方。该负责人说:“辛先生若对我们的做法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对此,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伟称,房屋中介作为居间人,未促成合同不得要求支付报酬,若已促成了有效的交易合同,相关各方应按合同来履行相关事宜。若合同最终未得到执行,买方也可以根据合同规定来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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