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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矛盾困扰小区物业

2009-04-27 16:44    作者:赵洁   来源:  

这五大矛盾主要集中在:开发商遗留隐患较多,"抄大表"造成水电暖差价,物业经营不规范带来许多纠纷,业主装修时私搭乱建,业委会越权违规运作引发混乱等。

  这五大矛盾主要集中在:开发商遗留隐患较多,"抄大表"造成水电暖差价,物业经营不规范带来许多纠纷,业主装修时私搭乱建,业委会越权违规运作引发混乱等。

    记者26日从济南市房管局了解到,房管部门近日发布了济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报告,通过对济南258个新建小区调查统计,发现小区在物业管理方面存在五大矛盾。

    目前,济南小区开发建设销售环节遗留问题引起的纠纷较多。不少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规划或在部分房屋预售后变更规划,导致合同纠纷。小区配套设施缺项甩项,小区内经营性附属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特别是地下停车场的权属不清,业主与开发商在其经营收益分配上产生矛盾。

    同时,据济南市对258个新建小区调查统计,目前尚有190余居民住宅小区水、电、暖未实行服务到户、收费到户。在上述小区中,供水、供电、供暖企业只负责将水电暖等公共服务产品送到小区规划红线,并按小区总的用量向开发企业或物业企业收费,俗称“抄大表”。

    因水电暖收费发生的矛盾主要集中在物业企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强行收取物业服务费,加价收取水电暖费用或少供多收,为弥补水电暖亏损降低物业服务标准等方面;情况严重或物业企业没有能力承担转供水电暖的亏损时,物业企业擅自撤离小区,造成小区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暖和秩序的混乱。

    另外,物业经营服务不规范带来很多纠纷。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不等价问题,部分物业企业甚至不经业主大会同意,擅自经营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获取不当利益,如地面车位收费、电梯或墙体广告收入等。业主与物业对车辆丢失、家庭财产被盗、小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等责任认定不一致引起纠纷。

    此外,业主在使用管理房屋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方面不规范。在使用房屋过程中,部分业主存在违规装修、私搭乱建、乱占共用部位、乱倒垃圾、违规饲养宠物、乱停车辆、私接电线等行为。部分业主不积极履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义务,如业主拒绝移动太阳能影响屋面防水施工、部分业主拒交电梯维修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还有部分业主委员会违规运作,擅自决定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业主委员会不能正确对待业主关于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部分业主委员会在决策时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个别人的意志,作出的决策往往损害广大业主利益、引起小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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