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3 19:18 作者:杨凯 来源:
天桥房管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经适房廉租房预登记工作。 记者 董从哲 摄
本报5月12日讯 12日是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住房补贴)预登记首日,济南各区房管局正式开展预登记工作,据统计大约有1000多名市民通过电话或来到现场咨询,并有上百人填写了预登记表格,预登记现场非常火爆。
今年经适房、廉租房申请门槛的降低使更多市民受益。家住历园新村的卢春礼老先生已经72岁了,家里还有一个70多岁的老伴。他告诉记者,老两口的年收入只有2万元,平均起来一个人只有1万元,符合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去年不少放弃选房的市民也来到了预登记现场。56岁的孙秀华女士告诉记者:“在报纸上看到了消息,今天就过来了,我打算申请廉租房,去年有机会,但是因为在腊山太远,家里还有个90多岁的老人,我对象又是二级残疾人,所以就放弃了,不过去年的资格证继续有效。”
据了解,此次住房预登记情况在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等各区房管局同时开展。截至下午5点,市中区房管局共回答咨询电话300余个,现场接待咨询100余人次,发放预登记申请表35份,其中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表21份,承租实物配租住房申请表6份,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申请表8份;槐荫区房管局也受理了17个购买经济适用房和21个申请廉租房登记表格。
济南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凡参加本次预登记的家庭将拥有2008年―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申请资格,未进行登记的家庭原则上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承租实物配租住房和领取租赁住房补贴,估计今年预登记符合条件的市民会比去年增加不少,主要原因是今年的申请门槛比去年降低了一大截。
预登记不用“一窝蜂”
历下区房管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制度是项长期制度,市民随时可以来区房管局进行登记,不存在排号问题,区房管局每月把预登记情况向市房管局汇报。市民可以避开预登记的高峰,过段时间再来预登记。
带全原、复印证件
凡是符合购买经适房、租赁实物配租房、领取租房补贴的低收入家庭须带户口本、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区房产管理局报名登记。
据悉,预登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的,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都必须带;同时,户口本也需要把里面的索引页和家庭成员单页进行复印。
预登记表格分三种
据了解,此次预登记的表格分为三种,包括《购买经济适用房预登记申请表》、《承租廉租住房预登记申请表》、《领取租赁住房补贴预登记申请表》三种,市民根据自身条件选填其中一种表格,重复填写无效。
在上述三种表格中,分别有有关住房问题的调查,分为经济适用房意向、承租廉租住房意向、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原因三类,具体涉及住房区位、面积、户型、可承受的最高价位等方面。填好表格后,市民将会领到所填写表格的回执单,拿好这个回执单再去民政部门填写低收入家庭申请表。
真实填写表格
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预登记工作阶段,并不审核预登记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属于诚信填写。据了解,凡是经审核预登记家庭未能如实申报自己收入及住房状况的,济南市房管局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自《不予受理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两年内该家庭不能享受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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