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3 19:30 作者:杨凯 来源:
时报8月22日讯 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调研。
今天上午,张建国先后察看了世纪中华城、发祥巷等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改拆迁进展情况,还来到槐荫区振兴街街道纬九路社区卧病多年的残疾居民杨书军床前,详细了解困难群众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
在听取有关方面工作汇报后,张建国说,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群众的拥护。
张建国指出,推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落实市委解决基本民生问题的指示精神,以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规范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大力实施旧城棚户区改造,“十一五”期间全面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张建国强调,要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加快推进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第一,扩大覆盖一批。加快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金补贴标准、增加实物配租等保障方式。采取集中建设和收购两种方法,增加廉租房源,尽快启动廉租房小区建设。第二,改造提升一批。压茬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已经启动的17个项目如期开工,力争3年基本完成旧城棚户区改造任务,惠及3万户10万居民群众。第三,收购整合一批。收购一批现有房源,完善路水电暖等基础配套及相关手续,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状况。同时,对配套设施滞后、社区环境差的72个旧小区进行整治。第四,加快建设一批。多条路子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已具备销售条件的7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要尽快按照管理办法上市销售;已经开工的47万平方米,要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要加快其他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今年完成81万平方米的建设计划。
张建国要求,为保证措施顺利落实,必须强化实施保障,重点是政策和资金。《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济南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过多次修改,要尽快修订完善,尽早公布实施。同时,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使用费用之后,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0%。3年内,政府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将超过10亿元。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加强配合,把握正确导向,确保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稳步推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殷鲁谦就做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提出要求。市政协副主席胡占平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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