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6 19:04 作者:蒋华 来源:
这家野楼盘工地已锁了大门。本报记者 邱志强7月5日15时摄于槐荫区幸福旺苑小区。
本报7月5日讯 开发野楼盘将会受到严惩。5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部门联合下发通告,要求对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进行严惩,以暴力妨碍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将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性质的案件,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及时惩治犯罪。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通告称,凡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法律,非法征用、占用、出让土地,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违背规划建设乱搭乱建,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等行为,均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过程中,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方法表达诉求,实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冲击国家机关等行为,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非法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建筑等性质的案件,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结,及时惩治犯罪。
通告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应积极举报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建筑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对举报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奖励;对知情不报或包庇纵容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主动投案自首或按要求及时拆除非法建筑的个人、单位或组织,依法从宽处理。
“拆违”总动员
5日,在济南市召开的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动员大会上,济南市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建委、城管执法局、槐荫区政府八家单位和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大家都表示,坚决配合和支持此次行动,全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济南市人大: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段义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市委、市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省会形象,优化发展环境,维护人民利益的重大举措,济南市人大完全赞同和支持。
各级人大组织和人大代表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围绕行动的开展,深入基层,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反映民意,积极推动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行动的开展。
济南市政协:积极建言献策
徐华东(市政协主席) 全市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立即行动起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引导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以实际行动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到这一专项行动中来。
充分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多做宣传解释、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凝聚人心、鼓舞干劲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工作,让这次大规模的专项行动拆得顺心,拆得顺利,拆出城市新空间,拆出省会新形象。
济南市纪委:顶风作案可移交司法机关
徐长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清理纠正。对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中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自查自纠从宽、被查从严、顶风从重的原则,综合考虑违法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态度等因素进行处理。
对在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甚至顶风违纪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拆违”提供司法保证
李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级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对违反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法律法规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及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非法建筑等性质的案件,要依法快审快判,及时惩治犯罪。
对行政部门申请拆除违法违章建设的案件,要及时审查,依法维护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集中查办领导“涉违”案件
丁瑞云(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依法查办和预防涉及违法建设领域的各类职务犯罪。要集中查办领导干部违规审批、违规建设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滥用职权案件,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违法建设造成严重后果的玩忽职守案件,以及土地出让、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等环节的权钱交易和索贿受贿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要全面加强与公安和审判机关的密切配合,依法打击违法违章建设中的各类刑事犯罪。
济南市建委:吊销野楼盘建设单位资质
田庄(济南市建委主任) 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是一项维护法律尊严、维护规划权威、推进依法治市的“正义工程”。济南市建委将规范整顿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勘察设计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参与违法建设和违法旧村改造的建安企业、监理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济南市建委将采取停止投标建设项目、吊销企业资质、清出济南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措施。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筑
张俊(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城管执法部门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坚持拆罚并重,以拆为主,依法查处主次干道、城乡接合部等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违章建设。
济南市城管执法局将和相关部门多沟通、多配合、多协调,共同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协助各区做好整治工作,更好地为基层排忧解难。
槐荫区政府:防止新的野楼盘出现
李胜利(槐荫区区长) 槐荫区已经先行一步,严厉追究13名当事人违法违纪责任、拆除塔吊、强行拆除严重违章违规建筑的基础上,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于列入拆除范围的建筑,周密组织,坚决拆除,形成强大阵势,绝不心慈手软。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