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06 18:21 作者:蒋华 来源:
5月29日,济南市对槐荫区美里花园一处“野楼”进行了强制拆除。常新喜 摄
本报济南7月5日讯 为“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为承办第十一届全运会努力打造良好人文环境,5日,济南市召开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拆违风暴”,力争在两年内,基本消灭绕城高速路以内的违法违章建筑。
据介绍,济南市内五区和高新区有145个村居正在实施违法旧村改造,已建成住宅面积约700万平方米,还有约300万平方米已开工在建。还有一些人借国省道改造之机,以获取更多拆迁补偿为目的争相建房;市区主干道两侧乱搭乱建现象日趋严重;未批先建现象比较普遍。
此次整治主要包括六大方面:一、违法旧村改造工程;二、侵占公共道路、广场、绿地等占压城市规划控制的违法建筑;三、占压各种管线,占压或棚盖河道,影响公共安全,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四、城市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出入口道路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五、违法加建的出租营业房;六、其他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及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
济南市将对违法违章建筑分类处理,对主动申报、按期自行整治的违法违章行为,予以从轻处理;对逾期不进行整治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严重违反城市规划、妨害居民生活和公共利益以及顶风而上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予以拆除。
济南市政府表示,违法违章建筑损害的是公众利益,必须要付出代价和成本。对有禁不止、顶风而上的严重违法案件,经济上予以制裁,法律上严加查办,党纪政纪上严肃追究,不给任何违法行为以侥幸逃避的空间,以强有力的震慑,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济南市政府承诺,将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绕城高速以内及周边违法建筑整治,严厉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集中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健全城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还人民群众一个良好的建设和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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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济南市“双清”正式启动,对1990年以来的各类违法违章工程进行整治。
2003年5月20日,济南市打响“双清”第一枪,对市中区一处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通过“双查”、违法违章建筑“双清”行动,共拆除乱搭乱建和违法建筑100多万平方米。
2005年8月25日,济南市整治违法旧村改造房正式启动。宣布对96个村居的800多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同时还通报了违法旧村改造的十大典型案例。
2007年5月29日,济南市对一处7000多平方米“野楼”进行了强拆,这是目前为止拆除单体面积最大的“野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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