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13 17:1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山东省首届住博会即将拉开大幕,住博会组委会专为本届住博会精心准备的十大主体活动也即将闪亮登场,感兴趣的市民和业内人士届时可以选择参与,享受盛会带来的视觉和文化享受。
十大主体活动跃升展会层次
率先登场的是“普利房产•山东省房地产行业优秀企业颁奖晚会”,获奖的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30家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和30家诚信房地产中介企业将在晚会上揭晓,晚会现场嘉宾云集,名家荟粹,山东房地产业的风云人物首次汇聚一堂,共享盛典;文艺界名流现场助兴,为晚会奉上格调高雅的文艺大餐。
由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山东省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主办的“鲁能・领袖城2006年中国(山东)房地产发展高峰论坛”,将从2006年房地产业发展走势、宏观政策、房地产开发与土地的节约利用、房地产金融政策及融资、房地产供求状况及价格走势等方面对山东房地产业的发展做出全面的论述和探讨,对2006年山东房地产业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由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山东省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山东省住宅产业化中心联合举办的“莱钢建设・中国(山东)住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力诺瑞特太阳能・中国(山东)住宅产业国际研讨大会”、“海尔家居集成・中国(山东)住宅产业技术交流大会”、“豪商地产・商品住宅性能评定研讨会”将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专家就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生态人居和居住小区智能化建设等方面展开研究和探讨。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筑学会、欧洲木业协会、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将莅临大会发表精彩演讲。论坛将组织全省各市建委、建设局、开发办、住宅产业化办公室负责人、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和A级住宅性能认定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三级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及其他住宅产业相关部门作为专业听众与会交流,以促进住宅产业链条中房地产开发、设计、建设、管理、部品供应等各相关单位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推动我省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
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山东省住宅产业化办公室联合主办的“国华东方美郡・中国・山东房地产企业发展论坛”、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山东省住宅产业化办公室主办的“泉景地产・中国・山东房地产营销策划系列论坛”,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和营销角度阐述了房地产企业发展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房地产营销策划工作在企业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由山东省住博会组委会办公室主办的“住宅产业技术及部品推介会”将应用于住宅产业的新技术和住宅产业优秀部品在会上进行推广交流和推介,美国、瑞典、北京、上海等近20家国内外先进的新技术和部品企业的专家亲临会场介绍本企业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
由山东省住博会组委会办公室、济南市房管局主办的“福思特装饰・市民房产课堂系列讲座”,是针对市民的一次公益性的知识讲座,主要讲授市民在购房中或购房后应该掌握的装修、房贷、购房纠纷、房屋交易、房屋测绘及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知识,市民掌握了这些知识,可以使自己的购房行为更加理性和安全。另外,房地产律师专业话发展论坛也将在展会期间与广大的法律爱好者见面。
国内外专家学者云集盛会 打造饕餮文化盛宴
本次盛会规模大,层次高,许多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和学者及房地产业的大腕应邀出席论坛并发表精彩演讲,给山东省的业内人士带来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邀请到的嘉宾有: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建设部住宅建设与产业现代化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宋春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新闻发言人陈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员、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李扬;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梁小青;另外还有来自高校与研究院的住宅与房地产领域的专家教授及知名房地产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与会嘉宾丰富的学识,高端的理论,专业的剖析、前瞻性的预测以及宝贵经验的总结和交流将为与会者带来难得的学习机会和丰盛的文化享受。
“住博会”主题论坛日程安排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