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众房产网 > 总站 > 头条新闻 >

老房子计税价值将重新核定

2006-03-27 18:29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新依据是房产用途和位置,时间定于4月中旬前

  北京市所有无原值房产都将在4月中旬前被重新核定计税价值,为今后房地产税改革进行有益的探索实践。昨天,市地税局作出上述表示,并称相关测算工作已经开始。

  市地税局公布了新修订的《无原值房产计税价值核定办法》,将原核定办法中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级别确定应税无原值房产的土地等级的办法,改变为根据房产用途和所处位置。

  新办法还强调,对于规模较大、综合多种用途的特殊房产,或税务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单独核定的房产,税务机关将进行房产计税价值的单独核定。“无房产原值的房子北京并不很多,而且大多都是老房子。”税务部门有关人士透露。

admin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