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4 23:13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省会城市非经济适用房项目预售收入的预计计税毛利率将不得低于20%。沈城部分房产开发商表示,这一政策可能间接影响沈阳房价。
3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中对之前规定的“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应按不低于15%的预计营业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行了两点调整:一是将预售收入的预计营业利润率修改为预计计税毛利率;二是按开发项目的性质将开发产品区分为经济适用房和非经济适用房,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城区和郊区非经济适用房项目,预计计税毛利率不得低于20%。
毛利率的调整对沈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会造成怎样的影响?昨天,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王处长表示,涉及到房产领域的税收政策“过于敏感”,影响怎样无法预计。
房价・涨
30万房价增5000元
中房集团辽宁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昱表示,成本直接上涨,房价也会受影响直接上涨。以一套30万元的住房为例,开发商的所得税增加了“30万×5%×33%=4950元”;辽宁华特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何祥康对此说,“房价受直接影响。”
资金・缺
开发利润将缩水
沈阳万恒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安松青认为,这个政策变化对多数企业的资金链也有影响。因为企业所得税是在产生销售行为后就要预交的税费。从事房地产财务工作多年的史涛表示,企业资金运作会因此受到直接影响,开发商的利润直接缩水。
特惠・无
新办企业同税率
目前房产企业多采用开发一个楼盘就新办一个公司的方式,且盈利率较高。据此,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同时规定以销售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代理销售)为主的企业,也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涨速・稳
涨速受市场调节
安松青认为,沈阳各楼盘的房价不会反映特别快,还是会按照既定的涨价策略进行,并最终受区域市场调节。沈阳新湖房地产公司总经理赵伟卿认为,对于一些优秀的开发企业,应该寻求更多更好的成本控制方法,以降低高税率对企业和消费者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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