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众房产网 > 总站 > 头条新闻 >

维权咨询会火爆举行

2006-03-16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作为《齐鲁楼市》3・15特别行动之一,房地产维权咨询大会3月11日上午在大众日报社成功举办。房地产维权咨询大会受到包括省消协、律师界和消费者等在内的多方人士的关注。从此次房地产维权咨询大会上可以看出,商品房买卖纠纷仍然集中在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交房标准与合同不符、房屋质量等几个方面,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也日益增强。
  3月11日上午,春寒释放着余威,但这并没有阻挡住消费者维权咨询的脚步,一些消费者早早地赶来,7家律师事务所的20余名律师和省消协的有关人士也冒寒前来。维权咨询会一开始,场面便迅速升温,消费者激动地倾诉、询问着各自关心的问题,律师和省消协工作人员则给予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对于当天接待的购房者投诉、咨询的情况,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李金星律师认为,与往年相比,商品房买卖纠纷仍然集中在延期交房、延期办理房产证、交房标准与合同不符三个方面,但单纯的房屋质量投诉明显减少;被投诉的开发商主要是一些小规模的开发商,规模较大的企业被投诉的较少,这说明房地产开发业内的品牌企业合同的履约率较高,产生纠纷相对较少。
  从消费者现场的表现和律师的感觉可见,购房者的维权意识和证据意识也日益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是有备而来,不光带来了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证据,还带来了楼书、宣传广告、现场照片等证据,在向律师介绍情况时,就不仅是口头说明,还有多种书面材料等为证。李金星律师也感觉到购房者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他说,“有些咨询者学习了法律知识,非常容易和律师沟通,这也提醒开发商我们的消费者正在逐渐地成熟,开发企业必须适应这样的变化,学会与苛刻的购房者打交道。”尽管如此,一些消费者在投诉时证据还是不够充分,或者因为轻信不法开发商而危害自身权益。对此,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陈凤刚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房时应该保存好开发商的书面材料、宣传材料等相关证据,签合同时最好请专业人士帮忙,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而不要急于签字。
admin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