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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预售制将逼死七成开发商 上海酝酿新模式

2006-03-14 18:3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12日下午,开发商的联盟组织“中城联盟”轮值主席胡葆森明确表态。“按他们说的预售房制度存在七个问题,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取消了预售制,可能会出现十七个问题。”――这表明,历时半年后,关于“取消期房预售”的争议再度升温。

  开发商反应:“取消说”是釜底抽薪


  胡葆森所说的“他们的说法”,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白鹤祥所代表的“修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联名提议。

  针对此次建议,胡葆森的评价是“对房地产业没有经过全面、深刻的调查和分析提出来的一个比较草率和偏激的提案”。“我们国家的开发商95%以上还处在一个为生存而努力的阶段,这个时候如果取消了预售房制度,我预测,中国的开发商至少70%以上要在两年内死去。
中国现在有6万家开发商,如果70%的房地产商也就是说有4万家死去,中国的房地产业会釜底抽薪。”

  对此,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也公开表示,“现在法律上规定有预售制度,所以是否要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需要经过慎重和认真研究”。

  去年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建议“考虑取消房屋预售制度”。立即引发强烈“地震”,遭到地产界的一致抵触。当月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上海新模式开始征集意见
  今年2月,《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05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期房按建房进度分期付款”模式,即允许购买期房者可以根据不同时间节点或工程建设进度,分7期支付,付款周期包括从签约到交房、办出房地产权证的所有过程。当时有评论认为,如果通过将向“取消预售”推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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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认为,“取消(预售)是最合理的。现在全世界只有中国在用这样的方式,取消是和国际接轨”。但是,包括邱宝昌等在内的法律专家则持不乐观态度。“如果国家不对现在规定的预售条件进行修改,这个新示范合同即便出台,也会遇到来自开发商的反对,毕竟示范合同不具备强制性。”中国消费者协会顾问团顾问律师邱宝昌介绍,虽然目前购房人可以和开发商自行约定,但这一思路通常不具备实际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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