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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投诉调解难

2006-03-09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05年全省消协受理商品房投诉1602件、装饰材料投诉1585件、装修业投诉776件。而商品房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商品房质量、五证不全、合同权利不对等、延期交房、虚假宣传。
  “虽然2005年的统计数据比2004年有所下降,但是商品房投诉是消协调解的难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赵序水认为,目前我们能够看到的投诉实际上都是表面现象,由于国家没有强制使用统一的购房合同文本,购房合同五花八门,存在着很多不平等的格式条款;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是剥离的,由于房子几年后才出现问题,所以,很容易出现责任不清;车库如果是有产权的,销售后产权归业主所有,但是有的车库是计算在业主的公摊面积里,在业主使用的时候进行收费又会产生纠纷;很多房地产公司的销售都是由专门的人员来做的,为了取得更好的销售业绩,很容易出现言过其实,成交后自然将问题转嫁到开发商身上,造成了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矛盾。由于房地产与一般的商品不同,涉及到的部门及问题非常多,也增加了协调的难度,严重的问题甚至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与房产联系密切的服务业中,集中供热服务在数据中并没有列项,但消费者的反映也很强烈。供热服务中的“连坐”让购房者难以接受,即一座楼有几户没有交齐供热款,整座楼就不供暖,使大多数交了钱的购房者也享受不到供暖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种现象在新入住的楼盘中比较突出。
  赵序水认为,购房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签合同的时候要对合同条款仔细审核,开发商的承诺也要形成文字;最重要的是,开发商要诚信经营,在出现问题后主动承担责任,才是赢得消费者的最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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