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7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房地产业应该有多大利润?房价为何居高不下?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认为,商品房不应该是高收入阶层的消费品,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房地产业更应该把广大中低收入者纳入视野,让更多普通百姓“居者有其屋”。
为此,郭松海精心准备了五份提案,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一些大城市,商品房价格始终在高位运行,工薪阶层只能“望房兴叹”。说起普通百姓对房价的承受能力,郭松海提出一个概念:“房价收入比”,也就是房地产价格与居民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比值,这个数据反映了居民家庭对住房的支付能力,居民对住宅负担的承受能力。尽管各国房价千差万别,但住房问题解决比较好的国家房价和家庭年收入之比基本都在6-8倍之间,这就保证这些国家大部分居民能够承受房价的负担。而在我国这一数字则大大超标,房地产商开发的商品房主要是面向我国城市中等偏上收入家庭,广大低收入者望尘莫及。
郭松海说,普通市民买不起住房,从小处说,导致一个家庭生活成本提高,从大处说,将影响一个城市的人才集聚力乃至城市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在我国许多大城市,商品房越建越豪华,而中低收入者、年轻人喜欢的普通商品房却不被开发商青睐。郭松海认为,当前应以普通居民家庭收入来界定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逐步扩大、满足中产阶层的住房需求,增加普通住宅的供给。房地产市场不是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政府应适当调控,对于房价过快上涨,实行市场化限制是一种较好选择。
他建议,除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外,加大普通商品房的建设,限价供应,合理控制其开发成本和利润,使普通商品房的房价和普通市民可支配收入相协调。为了使普通商品房的价格降下来,可以实行房产竞价招标的方法。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并加以公示,房地产售价报价最低的开发商可获得土地的开发经营权。也可以实行“倒流水”、“倒逼成本”,先确定房屋预售价格,倒测出土地交易价格,再按项目规划条件,实行土地挂牌出让或招标出让。
针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上的求洋求大之风,郭松海提出,对普通商品住房的户型面积应予以合理限制,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增加小户型、低价房供应。对于中小套型住房,在住房建设用地上要加大供应量,在税费收取上要加以优惠,在住房生产性和消费性贷款上要降低贷款门槛,放宽限制,适当下调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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