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炒房:全国学青岛
2006-02-16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本报青岛2月15日讯申办房产证实行实名制;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的企业或中介将被清出房地产市场。记者今日获悉,青岛遏制炒房行为的这些措施将被建设部总结推广,以合理引导住房建设和消费,并被建设部列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之一。
记者从青岛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为了遏制炒房,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从去年开始,青岛市及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销售,不得接受购房者的认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订金)和预付款。严格购房实名制和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备案制度,在预售商品住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金融部门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去年下半年,该市还逐步推行了网上售房和网上即时备案制度,以防范私下交易行为。
另一方面,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对违法、非法拆迁;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不实价格和销售进度信息,恶意哄抬房价,诱骗消费者争购;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误导消费者;炒买炒卖预售商品住房;为未竣工的商品住房转让提供方便,以及不履行开竣工时间、销售价格与套型面积控制等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行为,连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查实的,依法予以严惩,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房地产市场。并开设曝光台和群众举报专线,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
在这些措施的逐步实施下,青岛炒房者不断减少。据统计,2005年,青岛市二手房成交量下降近两成。据悉,下一步该市将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2006年,除再建2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外,还将辟出1000亩地建设限价普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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