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换名遇产权更名难题
2006-01-23 17:54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本报讯 (记者冯志卿)购房时使用原来名字,购房后更换了新名字,产权证到手后想换成新名字却四处碰壁。通州区京贸中心业主王钧凯最近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
王钧凯原名王映春,是黑龙江人,在北京工作10多年。他说,2004年12月在通州区京贸中心购得一套银行按揭商住公寓。2005年1月,通过公安机关的更名程序,王映春更名为王钧凯,身份证号不变。2005年6月24日,房屋产权证发下,产权人名字是购房时的老名王映春。
“名字不对,将来交易、出租都会遇到麻烦,我想将名字尽快换过来。”王钧凯说。18日上午,王钧凯按房屋权属登记工作规范要求,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变更原件和产权证到通州区建委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要求王钧凯必须让按揭银行带上相关证明到产权中心证明此事,才能更名。王钧凯说,按揭银行原通州农村信用社,现通州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拒绝到建委作证。
19日天下午,通州区建委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说,按相关规定,需更名的产权人若是抵押贷款购房,更名时抵押人(产权人)和抵押权人(银行)须同时到场。否则,抵押权人不在场,抵押人更名后交易房屋,也不到银行重新作抵押登记,银行收回信贷将存在风险。为规避风险,产权中心要求双方同时到场。
一直与王钧凯沟通的通州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信贷部金姓女工作人员称,王先生办抵押贷款的原来名字已存于电脑,电脑系统无法更改新名。王先生更名的惟一办法就是先还完贷款,再用新名办按揭,可找开发商帮助办此事。京贸中心售楼处人员说,开发商让其转告,产权证发下来,开发商无义务做此事。
昨天,王钧凯告诉记者,通州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让他23日再去一趟银行协商此事。
admin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